篡改会议原件 虚假转移公证
欺诈签约抢夺私产胜诉连连
——30余年错认错判纠正难上难
旅法华侨 瞿邦治
1992年9月—2022年7月,30余年,蔡德仪串通魏怡,篡改会议记录原件,骗取虚假转移公证,从事欺诈签约、抢夺私产活动,而后全身而退,逃之夭夭,将瞿邦治推入一无所有困境;而且,盆满钵满,胜诉连连。下面是相关证据材料。
一、篡改会议记录。1993年10月20日,该记录签名有:台庆公司,晏明、蔡德仪;拆迁办,赵兴俊、魏怡。记录内文有3个“房管局”。经蔡、魏篡改为:签名仅蔡德仪、魏怡;3处“房管局”,首处改为“市工程建设拆迁办公室”,其余两处“房管局”保留不变;以满足蔡德仪“一箭双雕”且万无一失心态。
二、篡改会议纪要。1994年6月16日,该纪要参加者有:陈乃文(市长助理)、余守明(市政府)、李英儒(房管局局长)、赵兴俊(房管局副局长)、魏怡(拆迁办副主任)、贺新敏(市委统战部)、刘一粟(市规划局);台庆公司:蔡德仪(总经理)、赵文龙(副总经理)、柯金龙(常务董事)、江冠霖(常务董事)、蒋庆麟(副理)。篡改如下:1.时间:1994年6月21日;2.签名:蔡德仪、魏怡。
三、篡改“合约书”。1992年9月5日,4页,乙方:台庆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筹备处)及晏明先生。篡改:1993年8月7日,乙方:蔡德仪(签名存伪)、重庆台庆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章,6页。
四、捏造变更“合约书”签订单位的报告。1993年8月11日,重庆房地综合公司、重庆台庆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拆迁办公室三方在《关于变更重庆市市中区较场口片区改造工程“合约书”签订单位的报告》上签章;但是,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报告”没有批复,属于残缺不全文书,没有证据证明效力。事实上,市政重点拆迁办公室发生“内讧”,当年掌管公章的魏怡拿走并签盖了这一次公章,捏造了这一份“报告”。
1994年8月23日,重庆市公证处以此为据出具了《会议纪要公证书》(1994)渝证内字第10839号等虚假转移公证文书。1998年6月至今,蔡、魏二人利用这些虚假公证文书,骗取海峡两岸各级法院胜诉文书,将瞿邦治推入屡试屡败且一无所有的困境。
2022年1月1日以来,瞿邦治依据《民法典》公序良俗、《公证投诉处理办法》、新民诉法、《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四条向北京市相关法院提起微信立案等请求,持续遭遇“不通过”和“审核终结”压制。
一个虚假转移公证,竟然突破公检法司四道防线,长达30余年,尚不能走向公平正义,正常吗?法治吗?
图1《重庆市较场口片区房地产开发合约书》首页。“甲方:重庆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多了一个“产”字。图2《重庆市较场口片区房地产开发合约书》,1992年9月5日,台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备处)及晏明先生签名页。图3《重庆市较场口片区房地产合约书》,1993年8月7日,蔡德仪签名(存伪)页。图4《会议纪要公证书》首页,1994年6月16日,记录13位参加人页面。图5《会议纪要公证书》第3页,1994年6月21日,蔡、魏二人签名页面。图6《会议记录》原件首页,1993年10月20日,陈材倜等7人签名页面。图7《会议记录》原件第2页,首处“房管局”改“市工程建设拆迁办公室”,其余两处“房管局”保持原样不变。图8《会议记录公证书》第2页,首处“市工程建设拆迁办公室”,其余两处“房管局”页面。图9《关于变更重庆市市中区较场口片区改造工程“合约书”签订单位的报告》。图10蔡、魏二人骗取胜诉文书若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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