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有猫腻 狐狸尾巴藏不住
揭露拆迁办的虚假陈述和伪证材料(1)
——撕开其拆迁抢夺的遮羞布
旅法华侨 瞿邦治
1994年7月28日,台庆公司委托十八梯指挥部使用废弃公章欺诈瞿邦治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重庆市工程建设拆迁办公室并没有签字盖章。
1995年7月5日,民事动迁次年,重府函[1995]82号文件委托拆迁办代表市政府全权办理较场口片区工程的拆迁工作。
1995年8月21日,公开张贴的拆迁办《拆迁公告》载明:接受其办理工作的对象为“尚未停业、搬迁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并不包含1年前带头搬迁的瞿邦治。
1998年6月至今,拆迁办向各级法院提交了如后证据:(1)《证明》,证实拆迁办与十八梯片区指挥部系两块牌子、一个班子的事业单位。事实上,《重庆市电话号簿》1997-1998载明:拆迁办与重点拆迁经营开发公司系一个班子、两块牌子、一处办公、共用3个电话号码的事业单位。(2)权证复印件。建面42平方米。(3)渝中区房产监(1996)第3号通知,建面46平方米。(4)市政府《应诉通知书》复印件。(5)市政府《行政答辩状》复印件,无签章。(6)市政府《关于渝中区新衣服巷28号房屋拆迁纠纷案的补充材料》复印件,无签章。(7)称原房只有40平方米的《庭审笔录》。(8)“转移”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复制件,无原件核实。
一个原房建面就有40平方米、42平方米和46平方米的证据材料,而且都没有原件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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