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拆迁抢夺 法检庇护免责
3.15: 拆迁户跨越海峡两岸的控诉
旅法华侨 瞿邦治
1994年7月至今,29年,发生于重庆较场口片区的一桩拆迁冤案,万般无奈,请求圣洁的“3.15”关注。
1、拆迁公告欺诈:1994年7月23日,该公告载明:拆迁人是台庆公司,负责人是蔡德仪,且承诺:“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
2、格式合同欺诈:1994年7月28日,一份格式合同,拆迁人台庆公司拒绝在“建设单位”处签章,十八梯指挥部签盖废弃公章,瞿邦治保留房地两证;其后多年竟然被法检两院庇护,一再认定其合法有效。
3、转移公证欺诈:1994年8月,蔡德仪串通魏怡提交虚假材料申请获得转移拆迁安置公证书。其内容损害国家利益,造成市中心黄金地段20000平方米、50年、1200万元人民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分文未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关于“一裁终局”之规定,“合约书”相关条款载明(大意):不服北京仲裁,可申请国际仲裁。实际上,转移事实不存在,转移合同不成立,侵权后果很严重。
4、串通抢夺欺诈:蔡德仪拆房占地,拆迁办抢夺顶包,5年占有过渡房出租收租,22年4套虚假安置方案于2020年3月27日因拆迁办撤销而烟消云散。代之而起的是:巴渝民宿集团公司捏造原房被征收的谎言伪证;而且对其顶包抢夺行为(2021)渝05民终6677号判决不承担责任。
5、颁发权证欺诈:市规资局双重标准:瞿邦治变更登记收取权证工本费却拒绝发给面积增加后的权证;台庆公司《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100字第100391号却是通过十八梯指挥部欺诈签约偷取瞿邦治缴销存档的《房屋所有权证》中区字第16495号原件而取得的。此前,市规资局对瞿邦治至今持有的《房屋产权证明书》编号产监:1995字第(58)号实施了一连串撤销、注销、吊销、宣称无效和宣布作废且不具可诉性的滥权打压。这些无一不违反《重庆市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6、安置甩锅欺诈:2016年5月25日,蔡德仪呈堂证供称:“由重庆市政府取得百分之三十部分以安置拆迁户”(引自《台湾嘉义地方法院民事判决》104年度简上字第57号第4页末段)。无中生有的安置甩锅竟然被(2021)渝05民终4311号庭审法官一晃而过。其后,引来开发商对瞿邦治“胡搅蛮缠”的谩骂。
综上所述,29年来,瞿邦治得到200余份法律文书,无一保护产权,无一落实安置;而且,法院随意枉法裁判,检院从不支持监督;相关拆迁抢夺无一不裁判虚假陈述人和违法侵权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997年3月21日,瞿邦治在《重庆晨报》发表了《3.15新话题:保护拆迁户权益》。万万没想到这一话题时至今日还那么沉重而有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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