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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的性道德(1)——贞洁的德性

(2011-04-13 13:44:24)
标签:

上帝

太平洋

性道德

基督教

贞洁

分类: 天下书屋

  上帝创造女人产生了两性关系,婚姻是在上帝面前的盟誓,信守的约定,具有“神圣性”研读一下关于基督教的“性道德”是很有意义也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

 

   C.S.路易斯在《返璞归真纯粹的基督教》一书关于《性道德》一章中首先区分了“贞洁的德性”与社会意义上通常所说的“正派”、体面、得体的准则的区分。

 

  社会对于得体准则的规定是具体的社会群体的习俗。比如具体规定人体多少部分可以暴露、哪些话题可以谈论,以及用什么样的语言可以谈论。从这个意义上考察,贞洁的准则对所有时代的基督徒都是相同的,但是得体的准则却在不同的时代发生变化。太平洋岛国上几乎一丝不挂的妇女、与穆斯林世界裹得严严实实的女性,都是按照各自的社会标准确立的“正派”、得体,莎士比亚时代贞洁的妇女使用的有些语言,在十九世纪只有彻底放荡的女人才会使用。

 

  路易斯在举例之后给了一个关于贞洁与否的界定:

  “人若为了刺激自己或别人的情欲,违背自己所处时代和地区有关得体的准则,就是不贞洁;若出于无知或粗心违背这一准则,只能算不懂礼貌;若为了让人震惊或尴尬故意违背这一准则,则未必不贞,但肯定不友善,因为令别人不自在为乐是不友善的。”

 

  我赞同路易斯的一个观点:一个社会制定非常严苛的得体标准就能证明或者有助于人的贞洁,放松和简化这一标准是一件好事,但也有一个问题。因为不同年龄、不同类型的人认可的标准不统一,只要这种困惑存在,老年人、保守人士就应该谨慎对待,不要认为年轻人、开放人士不按照他们的老标准就是堕落。反过来,年轻人也不要因为长辈们不易接受新标准,就称他们为假正经或者过于拘谨。

 

   最最关键的一个准则:真心希望自己能够相信在别人身上发现的一切长处,尽可能使别人感到自在,大多数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用这样的态度,再来看待一些在中国网络被争议过的,政协委员提出的少女的第一次是最好的陪嫁的观点,苏紫紫的个人选择等等,是不是让我们更能明确一种尊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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