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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大师托马斯·阿奎那--著作与思想

(2009-11-28 13:47:13)
标签:

哲学

托马斯

阿奎那

基督教

天主教

神学大全

杂谈

分类: 天下书屋

神学大师托马斯·阿奎那--著作与思想

 

(一)主要著作

托马斯·阿奎那这位西方的神学大师一生的著作卷帙浩繁,总字数在1500万字以上,其中包含着较多哲学观点的著作有:《箴言书注》、《论存在与本质》、《论自然原理》、《论真理》、《波埃修<论三位一体>注》,代表作为《反异教大全》、《神学大全》。他对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物理学》、《后分析篇》、《解释篇》、《政治学》、《伦理学》、《论感觉》、《论记忆》、《论灵魂》以及伪亚里士多德著作《论原因》做过评注。 哲学著作和思想使他成为西方中世纪与圣奥古斯丁齐名的最重要的哲学家,托马斯主义不仅是经院哲学的最高成果,也是中世纪神学与哲学的最大、最全面的体系。

神学大师托马斯·阿奎那--著作与思想

在托马斯·阿奎那的这些著作中最重要的两部作品是《神学大全》和《反异教大全》。前者是为当时的在校大学生而作的,一部未完成的作品,后者是为基督教徒教士提供的文本。

《神学大全》写于1265~1273年,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全书分三编。第一编论神的存在、神的属性、神的三位一体、创世、天使、世人及万物由神而来等问题。第二编前半部论人生的目标、达到目标的方法、人的行为及其道德意义、人的行为准则、情欲、善习与恶习、律法、神的恩典、超世生活的原理。第二编后半部论人归向神的道路,具体分析人的德行及恶行。这部可独立为基督教的伦理学。第三编论救主、圣母、圣事、最后审判。按照当时经院哲学所谓的辩证的辩论方法,每编分若干大命题,大命题下包含若干小题目,每一题目又分作若干问题,再就每一问题分若干点,引经据典讲行论述。托马斯·阿奎那在本书中放弃传统的柏拉图哲学,接受当时流行的亚里士多德观点,以存在、本体为出发点,以感官及理智为对世界知识的来源,区分理性与基督教信仰的不同领域,开始以世界作为哲学研究对象,以理性作为达到真理的方法,对经院哲学加以革新。

 

(二)对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基督化处理

作为西方哲学源头之一的亚里士多德的主义,起初在西基督教地区长期不为人所知,在公元1200年前后,亚里士多德被重新发现,教会采取的是敌对的态度,主要原因是亚里士多德是一位异教徒。在公元1210年,法国的巴黎大学还明确禁止传授学生亚里士多德主义。但进而很快发现,亚里士多德主义是取缔不了的,因为让这种思想与基督教思想的结合就显得特别重要和及时。托马斯·阿奎那最终完成了这一调和,托马斯主义最终也被罗马天主教会接纳为首选哲学。

 

亚里士多德主义中的许多哲学概念被托马斯·阿奎那在基督教框架内进行了重新阐释。最终亚里士多德被“基督化”。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世界第一因被换成了基督教中的上帝。

调和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对上帝和世界的调和,对信仰和理性的调和。

 

关于共相和殊相的问题,托马斯·阿奎那持有一种温和的概念实在论观点:概念存在着,但仅仅存在于对象之中。人的知识开始于感觉印象,但是通过抽象人可以在对象当中认出普遍原则(universalia)。这一观点是具有神学蕴意的:借助于我们的自然理性我们可以认出宇宙的许多原则,包括宇宙由那个更高存在所创造的证据。(托马斯·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提到了几个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换言之,理性和启示(信仰)是重合的。

他有句名言: “Nihil est in intellectu quod non prius in sensu. (没有任何智慧是可以不经由感觉而获得的)

有些基督教的真理是无法用理性来把握的,比如上帝的本质,但是理性可以把我们不断的引向上帝,向这个最高本质无限接近。对于有些真理,我们既可以凭借理性也可以凭借信仰获得洞见,其中包括对上帝存在的洞见。

 

阿奎那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宇宙等级秩序的观点,但是他的最高位格不是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因,而是上帝。

 

这个秩序从低到高的顺序是:岩石、泥土----植物----动物----人----天使----上帝。

和亚里士多德一样,阿奎那认为人也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政治是人类社会属性得以实现的自然活动。这意味着政治科学很大程度上是独立于启示的:即使是异教徒,很多大程度上也能够过一种良好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基督教思想与古希腊哲学思想的一种调和。人类确实是可以再没有神的启示的情况下过一种有德性的幸福生活的。政治家的任务就是为实现这种有德性的生活准备道路,不管政治家是不是基督徒。

 

但是在德性与幸福生活之外,还有一个终极目标:拯救。鼓励追求这个目标是教士的任务。

而托拉斯·阿奎那认为一种文明的,有德性的幸福生活是拯救的前提和基础,那么这意味着政治家和教士的任务相互承接。政治--社会阶段有了相对于宗教阶段的某种独立性,政治--伦理阶段的构建是朝着宗教阶段前进的第一步。

 

生活在城邦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和生活在封建时代的托马斯·阿奎那对于法律、信仰和理性的问题还是有区别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是人类自我实现的最后阶段,阿奎那认为最终的目标是来世的永恒拯救,最高的社会环境则是法治的基督教社会。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通过积极参与市民生活而在一个地方的、排他的社会中自我实现。对阿奎那来说,德性是通过在一个稳定的和无所不包的社会等级制度中的有道德的生活方式而自我实现的,这个制度受法律治理,但其中只有少数人积极参与政治--少数人治人,多数人则治于人。

 

(三)阿奎那的自然法理论

阿奎那认为,法律是理性的命令,是统治者为了臣民的共同利益颁布的。法律具有规范的意义。

在阿奎那看来,永恒的自然法是上帝对所有造物主的旨意的理性命令。既然万物都服从上帝的旨意,那么万物也都服从永恒的自然法。但是具有理性的被造物服从性要比其他的造物更明确,因为他们的理性本身是上帝旨意的一部分;他们既规范自己,也规范其他造物。他们自身就自然的实行正确行动,追求正确目标,参与永恒理性。永恒法在理性造物中的这种时间就是自然法。理性造物能运用lumen naturale(理性之光)而辨别善恶。人作为理性造物是能够运用理性反思而认识到自然法则。这是一种属于所有理性存在的能力,基督徒和异教徒都包括在内。阿奎那这样就认为人可以独立于启示二辨认善恶。他认为这些法则是某种明显的东西。某种客观存在的东西、普遍有效的东西。自然法对于所有人都是同一的。这是一个神学版本的自然法理论。

 

基督徒高于非基督徒的地方就在于通过启示而认识神法。但神法基本上适用于拯救。就过一种善的生活必须做什么这个问题而言,非基督徒也可以通过对自然法的理性认识而具有充分知识。这里又是一种调和:政治··伦理生活具有相对独立性,而万物说到底是服从神圣秩序的。

 

善是上帝所意欲的东西,认识到善也就是认识到上帝,这与其说是理性反思的结果,不如说是正确信仰的结果,是启示和恩典的结果。对阿奎那来说,上帝首先是理性的,他意欲的是理性的和善的事情。上帝不可能意欲恶。他之所以意欲善的东西,是因为它是善的;并不是善之为善仅因为上帝意欲如此。(这个问题的一个推广,是上帝的全能问题,以及全善全能的上帝与恶的关系。)

 

阿奎那认为人法是一个社会中生效着的法律。他区别了实践的理性和理论的理性。两种形式的理性都建立在未经证明的原则之上。理论理性符合自然中的事物以获得知识,而实践理性则涉及人类行为的规则和规范。对理论理性来说,给我们知识的是对象,而实践理性则规定我们的行为应该是怎样的。既然我们生活的积极生活的条件并不是普遍的必然的,而是个体性的、任意性的,那么作为实践判断的能力应该是实践理性的部分。阿奎那看来对于眼下的问题必须采取适当的方法,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一定是同样严格的,根据情况的不同要有不同的方法。因此他对政治和伦理问题上的恰当标准持一种灵活的看法。

 

在阿奎那那里,理性在普遍法则和人类行为之间起沟通作用。借助于我们的理性我们自愿地服从法律。因此,只有理性的存在才服从法律;并且,严格地说,只有那些理性的存在才能实现理性。人违反法律后被惩罚是必要的。守法后才不会伤害他们自己活着其他人。避免伤害是法律的一个根本目的。但除此之外是对善的生活的积极实现。这里起引导作用的是德性,而不是法律。除了智慧、勇气、节制和正义这些主德外,阿奎那还引入基督教的德性:信仰、希望和仁爱。拯救是终极德性,是法律--道德向度的延伸。

 

在国家和教会关系上,托马斯认为教会高于国家,教皇可以将暴君逐出教会。但与此同时,他接受格拉西留斯的两种权力论,而且认为教会的道德优势不应该发展为法律优势。而且作为一个亚里士多德主义者的阿奎那认为,社会是自然给定的,在国家事务方面不需要教会领导。但是社会(理性)和基督教(信仰)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区别----精神使命和世俗使命在一定程度上融为一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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