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李岚清先生点评通俗音乐
5月25日下午,接到主办单位的邀请,到北京大学世纪大讲堂,参加李岚清同志的《音乐、艺术、人生》的首发式以及举行的同名讲座。三个多小时的讲座“图文乐”交织,作者以其博学、儒雅、睿智、亲和的风格,给听众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演讲的第二个部分谈及经典音乐和通俗音乐关系,李岚清认为通俗音乐也能带给听众人生哲理启发,有甚至些通俗音乐以后也会变成经典。他个人并不反对通俗音乐,但是认为这类流行乐只是精神快餐,经典艺术才是精神的真正主食。听众只有以主食为主,才能真正对自己的艺术文化修养有所裨益。同时,岚清先生对一些流行音乐如此火爆表示看不懂,比如,对网络上流行的《老鼠爱大米》就百思不解。他幽默风趣的说:“我爱你的意思我懂,爱着你的意思我也懂,我爱你等于老鼠爱大米的意思,我就不懂了”。
更为精彩的是,对于所谓的“偶像派”歌星,岚清先生破解了这些歌星走红的奥秘。他以自己参加的一个通俗音乐演唱会为例,总结出了歌星煽情的三种工具:器具、动作和服装。所谓器具,就是组织者经常发放一些荧光棒到观众手中,既然你手中有棍棒,你就不可能不挥舞,许多人一挥舞,就营造了现场的热烈气氛。所谓动作,就是演唱者经常会把话筒指向观众,然后大声说:“让我们一起来唱,好吗!”,于是观众就热烈反映。所谓服装,就是歌星们穿着一些特制的行头,越反常越好,比如一个流行的男歌星光膀子穿西服,一出场,粉丝们就“哇哇”叫。
对于李岚清先生的描述,我深以为然。其实歌星们炒作自己的方式远不止上述三种基本动作,还包括故意走光、闹绯闻、打官司、宣布暂时退出舞台、互相吹捧(或谩骂)等若干手段。音乐应该用本身的美感来感染听众,获得流行,现在为什么很庸俗的东东也能流行?
营销的理论和实践证明,好的产品并不一定好卖,消费者并不一定接受,比如,GM公司设计了世界上最好的汽车Tacos,但是该汽车现在依然陈列在货架上。不好的产品也不一定卖不掉,比如,脑X金现在依然有市场。仔细思考一下,从营销的角度看流行音乐,上述现象并不难理解。下面是我对通俗音乐的消费机理进行的分析:
对于大部分没有太多音乐修养的观众而言,他们的对通俗音乐的消费完全随“潮流”与时俱进,几乎每一代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流行音乐。因此音乐公司就是要制造“流行”,“流行”就需要引起关注,关注就需要霸占报纸的版面,所以才需要制造绯闻。一旦流行起来,每个歌星就会有粉丝追随,即使唱歌走调也没有关系,粉丝们会“护星心切”,不让其他人“乱说乱动”。
听众去演唱会现场,这个时候,消费的对象实际已经发生变化,听众们购买的不再歌声,而是“狂欢”和“宣泄”。所以歌星煽情的三种方式才会发生作用。我问过许多粉丝,你们去演出现场,最难忘的是什么?大多数的回答是“现场的气氛”。
既然很多人主要购买的“狂欢”,因此什么人最能煽情,当然也就是最流行的。至于能成否成为经典,那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但是一个民族不能只要通俗和流行,需要经典艺术陶冶人们的心灵。因岚清同志的《音乐、艺术、人生》将会引起许多人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