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黑》是作者写坐落在北京郊外的一个流浪音乐人居住地采访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灵歌”乐队的主要负责人麦子以及他身边的几个人,分了几个章节,前几个章节主要是麦子的自述,讲了他不堪回首的家境和所经历过的那些事情,这一段作者写得很具有故事性,他用第一人称的手法来讲述他出生前后的背景故事,这让我再一次想起了欧文·斯通笔下的梵高,感觉他们的文采如出一辙,让你不忍心放下这本书,打断作者讲述的精彩的故事。
其实,作者是写了一个艺人的一生,写了那个穷困潦倒的艺人麦子不到三十年的人生之路,要说些这篇东西的意义,在我看来是唤起大家对这些艺人的重视,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环境,毕竟他们是对中国通俗音乐有着不能磨灭的贡献,不管是“正规军”还是“杂牌军”都是为艺术献身。
在作者笔下我们感受到了他们生存的艰难,而且向麦子这样有特点和个性的艺人,本应该早被社会容纳,却因为种种原因迟迟没有得到应有的一切,在贫困潦倒中倒下去,一个乐队的主心骨就这样的离开,同样也是我们社会的一种悲哀。
作者用第一人称的手法,将这位艺人的一生作了交代,给我的感觉麦子就是一个命运多舛的人,悲剧性的他从他的出生就注定了他悲剧一生的命运,作者也是这样地表现着。从他的母亲曾经是一个人民教师,年轻时被一个道貌岸然的年轻帅气的小伙子用最原始的办法欺骗过来,之后发生了关系,致使怀孕,到医院检查怀的是双胞胎,当他的母亲找到他未婚夫时,这个流氓成性的人,搬出了一幅死猪不怕热水烫的架势,将麦子的母亲逼上了绝路。
母亲被赶出了家,只身在外面独住,最后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他母亲将这两个孩子生在了雪地里,被一个好心人发现,带回了家。一对孪生兄弟,只剩下了一个,他的哥哥死了,之后他又几经转手被卖给了一个残疾矿工。
在矿工家里面麦子生长到青少年时期,在那里他看到了矿工媳妇的出轨,看到了“矿工爸爸”对孩子的那种热情,他曾经是伤残矿工爸爸的唯一乐趣,也是他的希望。但是,也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了爸爸内心里发生的变化,这种变化使矿工爸爸一天天地走入绝望,以至于最后亲眼看到他自杀。
随后他成为了一个乡村乐队里的吹箫的队员,游历在方圆不大的矿区里,在那里他为乡村里的红白喜事演奏,用作者的话说这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幸福时期,也是在这里他结识了喜欢她的姑娘水水,他感觉到生活的美好以及对生活的那种渴望,为了更好地与水水在一起,他们离开了乐队,带着水水离开了家乡,到了偏远的煤矿干起了矿工。
作者笔下的人物几乎都与煤矿有过接触,麦子同样也是有过当矿工的经历,他是给一个私营煤矿干活,他把煤矿的矿主与矿工全看成是一群行尸走肉的人,从心里就鄙视他们,也是正因为这样他才没有与他们一样同流合污,但是矿工的生活最后还是在水水的背叛而结束,他用自残的方式换取了伤残补助金,只身来到北京,流落在这个流浪艺人的村落,在这里他找到了音乐人的生活方式,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最后的段落实是写麦子灵魂快要“出窍”时的情景,写得非常有意思,一个行将要死的人,用他的思维方式来叙述在身边发生的事情,不仅如此一直写到自己的死,而且死后他看到的周围发生的那一切,他的对象的痛苦表情,他们乐队成员的那种悲伤,用这种叙述方法来渲染这位年轻艺术家的英年早逝悲剧效果。这种表现手法让我想起马尔克斯《族长的没落》一书中的叙事手法。
记不起来这句话是谁说的,他这样讲道:“只要能对重大的事情,给多数人的思想久远而深刻影响的书,便是伟大的著作,这样的著作可以为任何年纪的人提供精神食粮,使人们能以其它时代、其它人的行为作参考,从而真正深刻地洞察今日,以至未来所发生的一切。”感觉说得太好了,在看完《天黑黑》的文章后,脑子里冒出了这个印象,有了这样一种共鸣。写的是一个英年早逝的艺术家,但是让我们想到更多的是,这种事情,这样的悲剧,为什么在不同的时代都会发生,是艺术家选错了追求艺术的道路,还是我们人类中具有一种最自私的本质所导致的这些悲剧的不断发生?我一直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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