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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濮存昕是预防艾滋病宣传大使,王学兵等演员因涉毒被抓一事也引起了他的关注。“我觉得可以让这些犯错的名人一段时间不演出。他们应该真正有效地戒毒,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社会以正能量的宣传。当然,也要给他们一口饭吃。”(《羊城晚报》3月12日)
濮存昕这番话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反感。有人说,像王学兵这种自毁形象的艺人就是不能给饭吃。有人说,可以给饭吃,但不能让他再吃演艺饭。还有人说,一些吸毒明星赚到的钱够吃几辈子饭了,不必操心他们的吃饭问题,再说看守所里也有牢饭吃。
“银幕好男人”王学兵也涉毒,何况他一度还是北京市禁毒宣传员,这让很多人出离愤怒。但说到涉毒艺人的吃饭问题,不能意气用事。来看看法律怎么说的——禁毒法第52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这表明法律并没有剥夺涉毒艺人吃饭的权利,包括吃演艺饭的权利。但之前广电总局有针对“劣迹艺人”的封杀令,并且没有说明封杀时限,故而涉毒艺人的吃饭问题就成了一个问题。我觉得濮存昕对广电总局的封杀令是有看法的,只是不好明说。
涉毒艺人还能继续吃演艺饭,这让一些人觉得很不爽——不给这些人一点颜色,如何让他们长记性?且不说涉毒艺人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法律代价,继续留在演艺圈吃饭也是不容易的。拿王学兵来说,如果不痛改前非,就会失去观众,这口饭就吃不香;如果大家都拒绝看他的戏,他就没饭吃。
涉毒艺人的吃饭问题,还是交给市场去解决为好。怕就怕权力部门过度干预,非要居中插一杠子,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