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弊病不能掩盖个人之恶
(2014-01-10 22:11:23)分类: 时评 |
四川绵阳人民医院的兰越峰,竟然在走廊里上班,为什么?兰越峰说:“有人说我挡了他们的路。”因为对过度医疗和回扣表示强烈不满,且不愿“同流合污”,兰越峰在医院被几次免职复职,这位医院超声科专家最终成为一名每天得到医院上班却没有工作岗位的走廊医生。(《钱江晚报》1月10日)
兰越峰已经在医院走廊里待了600天,医院的工作人员和她形同陌路,在记者采访的一整天时间里,几乎没有一名同事和她说过话。显然,兰医生犯了众怒,她对抗的是整个医院和绝大多数医生的共同利益。
这件事的是非曲直很清楚:兰医生做得对,错的是医院和其他医生。但中国人有“法不责众”的传统,如果多数人做错了,一定是制度出了问题。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这家医院与其说是个医院,不如说是个公司。医院只要一开会,就是就是下达经济指标,或是检查指标的完成情况,以指标论英雄。各科室的绩效工资,等于科室收入减去上缴额,再减去科室成本。
如果再深入挖掘,这家医院不合理的“创收机制”与整个医疗行业的体制性弊病息息相关。正如新闻中某位专家所言,很多医院虽然是公立医院,但实际上要自负盈亏,加之目前看病挂号费、诊疗费太低,导致一些医院和医生通过“创收”来弥补合法收入不足。说来说去还是“以药养医”的老问题。
制度和体制肯定有问题,但都是体制的问题吗?在一家公立医院,没有人能够脱离体制而生存,兰医生一开始也是屈从于体制的——她发现经常会有人因为一些小毛病到医院,医生会让她所在的超声科做相应的检查,并“配合”出具患有重病的检查结果,以便医院“小病大治”。直到2009年5月的一天,兰医生参与对一名53岁患者的会诊,医院准备对该患者实施安装心脏起搏器的手术。但兰医生发现,这名“患者”心率很正常,因此拒绝出具虚假的检查结果。这次会诊让她和医院彻底决裂。
体制允许医院和医生靠“卖药”(包括高价出售医疗器械等)弥补收入不足,但体制从来就没有允许医生把没病说成有病,把正常人当成病人治。显然,兰医生认为医院的做法跌穿了医生的职业道德底线——她说:“我觉得这不仅仅是像小偷一样掏人家的钱,甚至是把人家的健康、幸福和生命都葬送掉。”
因此这件事固然要从体制上进行反思,但个人之恶也应被追究。我们不要求每个医生的道德水准都高于常人,但如果医院和医生不能遵守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人类良知底线,为了牟取私利把治病救人变成了害人,这就不是可以委罪于体制弊病的了。
同样的体制下,也有医院和医生坚持职业操守。前些天郑州97岁女医生胡佩兰受网友热捧,她退休后坚持在社区医院坐诊20余年,为患者开药很少超过100元;2010年媒体曾报道江苏常州某公立医院医生为患儿开出“一毛钱处方”,而在这家医院“一毛钱处方”并非新鲜事,因为医院对医生用药从不作考核,看重的是医生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靠拿药品回扣,人家一样活得好好的。
体制不合理会放大人性之恶,因此我们希望体制有所改进。但一味埋怨体制是没有用的,每个人都是体制的一部分,个人不改变,体制也不会改变。因此,我们要向勇于“犯众怒”的兰越峰医生致敬,这样的医生多了,才有可能推动制度进步。如果每个医生都选择与体制弊病带来的灰色收入同流合污,既得利益者一多,改革阻力相应变大,体制弊病就会积重难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