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吨毒大米进广东为何畅通无阻
(2013-02-28 00:50:22)分类: 时评 |
2009年深粮集团从湖南采购上万吨大米,经检验该批大米质量不合格,重金属含量超标。随后,深粮集团因大米涨价又将该批大米销售。媒体称,湖南产大米屡次被检出镉超标,多批产品属于不合格产品。质量监督中心称,如消费者食用此类不合格产品,引发癌症的风险增大。(《南方日报》2月27日)
几乎所有的食品安全事件,追问到最后无非两个原因,一曰“企业无良”,一曰“监管失灵”。国人一再面对这样的“定律”而束手无策,实在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万吨毒大米进广东,涉事企业将“无良”二字演绎得淋漓尽致,且颇有戏剧性。
无论是湖南的一些粮库,还是深粮集团,对湖南产大米的质量问题都是心知肚明的,然而一方生产、供货,一方进货、销售,多年来配合默契、心照不宣。直到2009年下半年广东市场上粮价跳水,深粮集团将湖南产大米送检查出镉超标,双方的“蜜月”才出现裂痕。
在深粮集团看来,大米镉超标当然是湖南方面的问题,生产有毒大米坑害广东人民。可湖南方面不这么看,湖南的一些粮库认为,深粮集团将大米送检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其心可诛”——此举不是为了公众利益,而是故意找湖南大米的茬儿,目的是压价,要不然为何之前从不送检,单挑粮价跳水的节骨眼上送检?
后来的事实证明,双方均非“善类”。经过双方一番协调,上万吨毒大米既不是就地销毁,也没有退货,而是“双方各让一步,粮库也降了一点价”。就这样,这批毒大米在粮价由跌变涨之后顺利进入广东市场,有的变成了百姓餐桌上的主食,有的做成了米粉,有的变成了啤酒。
于是我们就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大米被检出镉超标之后,监管部门就好像人间蒸发了,怎么处置这批毒大米,完全变成了企业的事情。企业当然是以“利润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办事原则,因此在深粮集团和湖南一些粮库重归于好、达成共识之后,万吨毒大米就进到了广东百姓的肚子里。
大米被检出镉超标之后该怎么办,按理说是有章可循的,我们所不能理解的是,深圳市的质监部门在拿出一个检验结果,并给出一个“不能储备,只能用于工业用途”的建议之后,就撒手不管了。无论是销毁、退货还是用于工业用途,总得有职能部门监督企业执行吧?当然,质监部门可以说这是工商部门的事,我们只负责检验,但将情况通报给工商部门总是应该的吧?
回到毒大米的原产地湖南,监管更是形同虚设。在“粮库”这个说不清是官是商的地方,质量监督如同儿戏——湖南的一些粮库自设“质检科”并得到官方认定,因此从来都是自己检验自己,从来就没有不合格的。若有客户提出第三方检验的要求,也是轻松搞定——“只要价钱出得高,质监局的检验报告不是问题。”
监管体系的碎片化,加之一些职能部门失职渎职,无良企业想钻空子就变得易如反掌。
万吨毒大米进广东如入无人之境,再次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屡屡失灵的症结,即“龙多不治水”。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权分散在农业、质监、工商、药监等多个部门。以农牧业产品生产消费链为例,农业部门管理农产品种养环节,质监部门管理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则由工商部门负责,最后的餐饮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关。由于涉及的监管部门和环节太多,且力量分散,因此多头监管和分段监管体系难以避免缝隙和盲区,进而造成部门之间责任不明确、互相推诿,使得食品安全事件一再发生。
近日从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传出消息,新一轮大部制改革中,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整合将成为重点之一,更有知情人士透露,一个名为“市场秩序监管总局”的机构可能被设立。对被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弄得心惊肉跳的国人而言,这无疑是个重大利好消息,愿此项民众吁呼多年的改革举措早日变成现实,至少从制度设计上实现对食品安全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无缝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