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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要容得下非主流人群

(2012-09-12 22:23:42)
标签:

上海

疑似精神病

非主流

怪癖

阿米绪人

分类: 时评
    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这些行为异常人员将成为本市社区开展疑似精神病患调查的线索——近日上海市卫生局新颁布了 《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2012版)》,根据《规范》规定,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在辖区常住人口中开展疑似精神病患调查,同时,还将对无业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管理。(东方网9月12日)
    上海市卫生局出台的这个《规范》,其出发点当然可以从好的一方面理解,比如关爱精神病患者,关爱市民的精神健康,尽可能为精神病患者提供贴心的医疗服务。然而通读了新闻之后,笔者有两点疑问如鲠在喉。
    其一是,上海市准备开展的这个疑似精神病患调查看起来动静不小,差不多是在全市进行地毯式排查。精神病既是一种疾病,在国人传统观念中也是一种负面评价,哪怕是“疑似”。如此大规模的调查,是否有侵犯公民隐私权和名誉权之嫌?
    其二,也是本文想着重探讨的一点,就是“疑似精神病患”的标准定得过于宽泛了。如果说“认为周围的人都在议论他或者害他”这种明显有被迫害妄想症状的人的确需要医疗机构救治,那么有些标准,以今天的眼光看就过于无厘头了,比如“经常自言自语”、“过分话多”、“寡言少语”、“表情呆滞”、“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古怪”、“乱管闲事”、“无故不上班”等。以这些标准衡量,我们身边的疑似精神病患者就太多了。
    这里的潜台词就是,如果你过的不是一种主流生活,或者有些异于常人的怪癖,那你就是疑似精神病患者,将成为政府重点盯防的对象,必要的时候可能对你采取某种管制措施,比如“精神病防治”。
    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主流价值观,并提倡人们遵循主流生活方式,这既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也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任何社会总有一些人喜欢非主流的生活方式,不那么愿意循规蹈矩。比如魏晋时代的竹林七贤,就属于“无故不上班”的主儿,不仅不愿意出来为朝廷效力,还个个都有一身怪癖。竹林七贤中的阮籍,见人就翻白眼;那位弹琴弹得好的嵇康,经常是好几个月不洗澡,把自己搞得臭不可闻。以上海市出台的《规范》来衡量,这几位必是精神病无疑。说到行为举止古怪,中国历史上有些圣人怕也难脱干系,最有名的是庄子,老婆死了他竟然鼓盆而歌。
    有些人秉性特殊,寻常生活不能让他们满足。《酉阳杂俎》记载,唐朝有个秀才叫李赤,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但他有一个惊世骇俗的嗜好,说起来有点恶心,那就是把屎尿往自己头上浇。据说在今天美国的纽约和加州,某些俱乐部里,如果有人在口袋里放块黄手绢,半截露在外面,就表明自己有这种嗜好。美国人不觉得这是不能容忍的,理由是你只要不往别人头上浇就好了,人各有所好,这不碍我们的事。
    今天的中国社会也有各种非主流。有些人不喜欢上班,在家里开网店,基本不出门。还有一些人,根本就懒得工作,靠着父辈积累的财富当寄生虫。不劳而获当然不值得提倡,但只要不危害社会,似乎别人也管不着。总体而言,我们的社会对于形形色色的非主流生活方式和怪癖,呈现出越来越宽容的趋势,比如在婚恋领域,独身主义、丁克家庭这些明显有违传统伦理的做法,现在人们都见怪不怪了。连同性恋行为也可以拿出来公开讨论,很多人不再觉得这是十恶不赦的事情。
    美国有一个极少数族群叫“阿米绪人”,据说是在17世纪从欧洲迁徙到北美大陆,繁衍至今。阿米绪人不是一般的非主流,时至今日他们仍然固执地坚守着自己原始落后的生活方式,比如从不使用电器、在高速公路上驾马车等。有些怪癖甚至与美国法律相抵触,比如根据自身的宗教信仰,阿米绪人拒绝服兵役、拒绝参加陪审团,而这些本应是每一个美国公民的法定义务。一开始美国社会对阿米绪人相当头疼,且严加管制,逼得他们从一个州逃亡到另一个州。后来美国政府在一些问题妥协了,比如允许他们在兵役问题上“以工代役”,不再要求他们当陪审员等。今天,阿米绪人与其他美国人和平相处,并没有给美国社会制造麻烦,相反,阿米绪人的特殊生活方式还成为美国吸引外国游客的一块文化招牌。
    一个社会应该如何对待非主流,美国在阿米绪人问题上提供了一个范例。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了一个对阿米绪人有利的判决,当时的首席大法官沃沦·博格在判决书中写下了一段直到今天还经常被人引用的话:“没有任何理由假定今天的多数就是正确的,而阿米绪人和类似他们的人就是错误的。一种与众不同甚至于异僻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干涉别人的权利和利益,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不同于他人就遭受谴责。”
    非主流之所以叫非主流,就在于他们永远是少数,而多数人还是会遵循主流的生活方式,因此非主流的存在不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同样道理,有怪癖的人也只会是少数,否则就不称其为怪,因此少数人有怪癖也不会影响到大多数人的行为举止。只要不影响到他人的生活,只有无涉违法犯罪,完全没有必要视之为“疑似精神病患”。
    很多时候,非主流因为人数少而显得人微言轻,他们的权利和尊严相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似乎微不足道,可是,能否保证这个少数派得到公平的善待,恰恰是检验社会文明程度的试金石。上海市出台的这个《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笔者绝不怀疑它的政策善意,但从一些具体条文和实施手段看,的确有将非主流人群视为“疑似精神病患”的嫌疑,因此尚需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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