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近日在参加2012APEC中国工商领导人论坛时表示,中国的户籍制度不能简单取消了之。李铁称,以北京为例,若取消户籍制度,需要从财政里面拿出一块来给外来人口,意味着对户籍人口的服务质量会下降。(中国新闻网6月27日)
李铁先生的这番话意思很明显:取消户籍制度必然伤害到城市户籍人口的现有福利,所以改革必须顾及到这个群体的既得利益,最好是能够做到不让这部分人群利益受损。
李铁先生在中国城市化的改革方面有很多真知灼见,比如他建议为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市民待遇,为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工作的年轻人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可以说,这些既是城市化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户籍制度改革的良方。然而,如果这些美好愿景的实现必须以不损害城市户籍人口的既得利益为前提,到头来只怕是空中楼阁。
今天我们已经达成一个共识:改革就是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用《道德经》中的话说,就是“损有余而补不足”,是为“天之道”。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不二法门。社会财富总量或者说全民利益在一定时期内是个相对恒定的量,这就决定了事关改革的利益调整必然导致一部分社会成员利益增加,而另一部分社会成员利益受损,换言之,不损“有余”又拿什么来补“不足”?如果“有余”这一部分不能触动,那么任何改革都无法进行下去。
现行户籍制度的最大弊端就在于人为制造了长达数十年的“有余”和“不足”,突出表现为城市户籍人口和农村户籍人口的社会福利不平等,在人口大规模流动和城乡逐渐一体化的今天,这种公民基本权利的天壤之别就显得分外扎眼。复旦大学教授教授钱文忠曾说:“我们在城市里生活和享受的一切,其实是一种负债的生活状态。城市化进程中,社会发展的前端放在了城市,其次才会惠及农村地区……若城乡全方位差距再继续下去,会将我们这个民族撕烂。”这位学者的话可以这样来理解:城市户籍人口的“有余”并不是天然合理的,其实是对农村户籍人口的负债,而现在是到了该还债的时候了。
没有哪一个社会群体愿意看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受损,但“取消户籍制度意味着对户籍人口的服务质量会下降”这番话从政府官员口里说出来,却显得有些矫情。打个不怎么恰当的比方:一家有两个儿子,从前父母很偏心,老大吃香喝辣,老二只能喝点残羹剩水;现在父母觉得愧对老二了,却依然做不到一碗水端平,理由是——我也想对老二好一点,可这样一来老大就得节衣缩食,这叫我于心何忍啊!
手心手背都是肉,站在政府的角度,为了弥补一部分人的不公平待遇而去削减另一部分人的现实利益,尤其是当“有余”者并无主观过错时,作出这样的选择的确很为难,而且容易招致大面积的抵触情绪。但这个决心必须下,这也是改革必须经历的阵痛。无论是政府,还是现行户籍制度之下的“有余”者,都应该明白,如果我们的社会长期存在一个制度性“不足”群体,社会的和谐、繁荣就很难实现,“有余”者的“有余”也不可能长久。
李铁先生称“户籍制度不能简单取消了之”,笔者不反对这一观点,户籍制度改革的确需要循序渐进。中国的户籍制度不是“人人有一个户口”这么简单,因其捆绑了太多的社会福利,的确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若贸然取消,势必面临一系列后果难以预料的现实问题,不单单是“对户籍人口的服务质量会下降”,比如城市环境对人口的承受能力就将面临极大考验。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需要全方位考量和诸多配套制度跟进的系统工程,下猛药的效果未必好,但循序渐进绝不意味着可以消极怠工,甚至拿担心“有余”者既得利益受损作为裹足不前的借口。如果说诸如让全民共享同等的医疗福利、养老福利这样需要动用大量财政资金的改革还一时难以做到,那么有些领域的改革其实没必要再等了,比如让农民工的孩子可以在城市参加高考,高校招生不再按地区分配录取名额,以最大限度实现不同户籍人群的下一代发展机会均等。我就想不明白,北京人的孩子享受了全国最好的公共教育资源,却能够以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录取分数线考入北大、清华等名校,难道就只是因为他们有北京户口吗?
我们经常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底线,户籍制度改革至少必须建立在这样的底线之上。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