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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自家的事,让别人说去吧

(2012-06-05 23:09:09)
标签:

环保部

空气质量

美使馆

内政

粉饰

pm2.5

标准

代表性

杂谈

分类: 时评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中国空气质量监测及发布,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属政府的公共权力,个别国家驻华使领馆自行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并从互联网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不符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希望停止发布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信息。(中国新闻网6月5日)

    从政府信息公开的角度而言,环保部召开的这个新闻发布会还是有积极意义的。第一,它指出个别驻华使领馆发布的空气质量监测报告不具有代表性,用一个点位的监测数据对一个区域的空气质量进行评价是不科学的;第二,基于发展水平和技术条件,中国目前的PM2.5监测标准比较低,以至于同样的监测数据往往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这也是公众对空气污染的直观感受与官方发布的空气质量报告大相径庭的原因之一。

    客观而论,这些信息都是准确的,也是实事求是的,有助于普及环境知识,消除公众的一些疑虑,不至于再犯以偏概全的错误,或者美国人说什么,我们就信什么。

    但吴晓青副部长“希望”外国驻华使领馆停止发布“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气质量信息”,并指出此举不尊重中国法律法规,甚至涉嫌“干涉中国内政”,这就叫人摸不着头脑了。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驻外使领馆是一国主权的自然延伸,使领馆监测和发布空气质量数据,如果仅限于使领馆所处的上方空气范围,所在国是无权干涉的。

    外国驻华使领馆在空气质量问题上“干涉中国内政”只有一种可能性,即它发布虚假数据,或者明明是一个点位的监测数据,非要说成是一个城市的数据,有意误导所在国民众。至少从目前看来,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无论是美国驻华大使馆还是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其发布的PM2.5数据都是真实的,它也并没有声称这个数据可以代表整座城市。这就好比居民收入的统计——全国性的权威数据的发布当然有赖于官方机构,但我只是统计自家收入,并把它发布在网上,难道这也违法吗?

    吴晓青副部长的表态之所以引起民意反弹,缘于民众长期以来对官方发布的空气质量信息不信任。不能说官方发布的数据弄虚作假,但粉饰的意味相当明显,比如在很长的一个时间段内,我国空气质量监测颗粒物质控制标准是PM10,而不是国际通行的PM2.5,之所以舍高就低,是因为有关部门担心“大范围超标”。这种只求数据好看而无视民众知情权的做法,极有可能导致空气污染的真相被人为遮蔽。一些人之所以热捧美使馆发布的PM2.5,并非就是相信西方的月亮比中国圆,而是借此表达一种不满情绪。

    今年2月,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正式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测指标。环保部表示,在2016年1月1日前,全国所有地区都将开展PM2.5监测;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以及各省会城市的监测,则从今年启动。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测是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一大进步,但从目前看还存在一些问题:监测标准偏低是其一,其二是,监测点选址未必科学。昨日《人民日报》报道,南京的3个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点设置在草场门、玄武湖和仙林大学城,市民质疑这样的选点“太绿”、“太生态”,不能反映城市的整体空气质量状况。有关部门指责美使馆发布的空气质量数据“不具有代表性”,可是我们自己搞出来的监测数据就有代表性吗?

    从感情上说,我们当然愿意相信自己国家的政府部门发布的空气质量数据,用不着外国人告诉我们中国的空气质量怎么样,但前提是我们的监测要科学、合理,我们的数据要真实、准确。如果民众认为官方发布的数据比美使馆发布的更真实、更具有代表性,自然就会相信官方数据。换言之,有关部门只要做好了自家的事,外人说什么无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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