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一律不能下有关镉中毒的书面诊断。”1月29日凌晨,广西柳州市人民医院的一则内部通知经网友微博曝光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质疑:“在来势汹汹的镉污染面前,柳州市人民医院隐瞒镉中毒病例是何用意?”“我们喝的饮用水到底安不安全?到底有没有人已经镉中毒?”
1月31日,柳州市外宣办一名知情人士称,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柳州市人民医院没有诊断镉中毒的资质,按照相关法规,假如有类似镉中毒的患者,应立即向柳州市疾控中心汇报。柳州市人民医院则回应:“类似镉中毒患者的书面诊断,应由柳州市疾控中心负责。”医院在写这则通知的时候,“因白板面积太小,缩写时与原意有些出入”,从而导致误会产生。
镉中毒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职业病,而职业病通常必须由疾控中心作出诊断,因此上述解释不能说没有道理。但要说网友“误会”了这则通知的含义,我觉得不尽然。一般医院不具备诊断职业病的资质,这样的行规对于医生而言应该是起码的常识,本不需要特别提醒,现在却多此一举,且发生在镉污染兵临柳州城下的当口儿上,很容易让人产生医院刻意要隐瞒什么的不良猜想。
至于“因白板面积太小,缩写时与原意有些出入”,也很难自圆其说。通知完全可以这样写:“发现疑似镉中毒病例立即上报疾控中心。”不会比原文多出一个字。
因此,这则通知就让人很费解,以至于产生“误会”。其实,如果仔细观察这块挂在医院急诊科观察室里的小白板,有些疑问或可解开。这则内部通知一共有两条,“医师一律不能下有关镉中毒的书面诊断”是第二条,第一条是:“请27、28日上班的医师、护士认真学习内网上有关镉中毒的防治内容,上面可能来人检查。”这一条同样让人看了感觉很别扭: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临时抱佛脚,说得不好听就是“欺上”。那么“多此一举”的第二条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呢?会不会是“瞒下”?
这样一分析,事情就会明朗许多:这条通知是医院在镉污染危机中采取的某种“应急机制”——万一哪个医生不长眼,“误诊”出一例镉中毒并且走漏了消息,势必引起市民恐慌、社会动荡,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医院就是在给政府添乱了,这个罪名可担当不起。
当然,以上分析都是猜想,用当地官方和医院的话说,也可以称之为“误解”或“误会”。此前公众质疑柳州官方延迟公布镉污染消息,当地政府回应称早在第一时间就公布了,看样子也是个“误会”。屡屡出现这样的“误会”,无论是当地政府还是相关医疗机构都应有所反思:在应对镉污染危机中,是否最大限度地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
在微博时代,哪怕是医院的一则内部通知都难逃网友的火眼金睛,故而当公共危机来临时,政府明智的做法是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以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如果企图刻意隐瞒什么,只会让事情越变越糟,原本无事也可能平地起风波。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