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保卫百姓餐桌安全不必迷恋“连坐”这柄锈蚀的屠刀

(2011-04-26 01:16:23)
标签:

厦门

食品安全

连坐

日本

胡萝卜

政府行为

商鞅

株连九族

借尸还魂

杂谈

分类: 时评

    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会燃烧的面条、一滴香、牛肉膏……近期食品安全领域问题频出,如何整顿食品市场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厦门一位业内专家提议,能否在厦门试行一下食品安全“连坐制”——将供应厦门市场的食品按产地划分区域,一家企业出问题,整个村或者片区的产品都受连累,无法进入卖场,从而“一招制敌”。(《海峡导报》4月25日)
    某些国人对于老祖宗发明的东西,从来都是不问香臭一概奉为圭臬,比如臭名昭著的“连坐制”,时不时就有人从历史的垃圾堆里刨出来挥舞几下。
    为什么要试行食品安全“连坐制”?厦门的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只有形成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团体,生产环节的企业才能提高警惕,即使某一家有疏漏,片区内的其他家也会逼迫其查缺补漏,因为谁都不想被连累。”换言之,有了“连坐制”,那些胆敢生产问题食品的不法商家就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就算你逃得过政府监管的恢恢天网,也逃不过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
    据说该专家提出这个建议,是受到了日本人在厦门搞“连坐制”的启发——厦门市翔安区的胡萝卜长期大量出口日本,2007年当地一家企业向日本出口的胡萝卜被查出三唑醇含量超标,结果翔安区不仅失去了所有出口日本的订单,而且所有的出口业务都中断了半年。经此“滑铁卢”,厦门蔬菜企业痛定思痛,率先在全国推行出口胡萝卜基地村“合作社”模式,即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从此杜绝了出口胡萝卜农药残留超标事件,并于2009年重新打开了日本市场。
    厦门胡萝卜的案例似乎可以证明“连坐制”之于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性,但这位专家忘了,这种“连坐制”发生在两个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日本人在厦门的胡萝卜中查出了问题,因此拒绝进口厦门生产的其他商品,这是日本人的自由,如果厦门人以同样的理由抵制日货,相信日本人也只好认栽,不管有多少无辜的日本企业因此遭受池鱼之殃。
    可现在的情况是,在一座城市之内,有一家企业在食品安全上出了问题,就要将整个片区的产品逐出市场,这种“连坐”就变成了政府对民间的行为,一旦实施,它就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政府法规,这与日本人对中国企业搞的“连坐”不可同日而语。法律的要义是公平正义,所谓“赏善罚奸,国之宪法”(《国语·晋语》)是也,而食品安全“连坐制”无疑偏离了这一最基本的法律原则,为滥罚无辜提供了执法依据。对于一家食品生产企业而言,它只要生产出合格产品、诚信经营、按章纳税,就算是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并不承担监视、举报违法企业的法定义务,如今却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这真是从何说起!可以想见,如果食品安全“连坐制”进入政府决策视野,势必怨声载道。
    食品安全领域问题频出的确令人痛心,“治乱用重典”已成社会共识,但笔者以为,再重的重典也不能包括“连坐”。日前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及刑事责任。依照我国现行法律,非法生产食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处死刑——没有比这更重的重典了。可见我们并不是缺少严刑峻法,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层出不穷,原因无非有二,一是部分不良商家有法不依,缺少“道德血液”,二是一些政府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屡屡出现疏漏。这两个问题解决好了,百姓餐桌安全自然有保障,根本不需要什么“连坐”。退一万步说,如果一定要“连坐”,也不能“连坐”无辜的守法企业,而应“连坐”那些失职的监管部门,当然,准确的说法,是让它们承担法定的连带责任。
    最后说几句题外话。“连坐”这一发端于战国商鞅变法时代的刑罚制度之所以在我国古代社会历经两千余年而不衰,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特定时期的存在合理性。在人口极少流动的封建农耕时代,这种让基层社会“互相盯防”的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帝王专制统治及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有一定功效,但时至今日,人口的大迁徙以及市场经济的发育成长已让“连坐”在执行层面失去了社会基础,而“连坐”本身具有的暴戾色彩和随意性也不符合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准则,早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伦理基础。
    1905年清庭正式宣布废除族刑连坐制,被学界认为是清末法律变革运动的重要成果之一,至此,国人耳熟能详的“株连九族”成为历史。然而,对中国这个素以保持对传统的自信与自诩为满足的国度而言,要真正彻底革除陈规陋习并非一纸明文所能完成,时至今日,“连坐”二字虽不见于法律条文,但其阴魂并未消散,每有风吹草动,即有人想起并意欲重新拾起这柄锈蚀的屠刀。近年来“连坐制”在现实中借尸还魂的例子有:长沙市规定,出租屋内发生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或者重大消防案件,将要追究房主责任;合肥市规定,如有人在商铺门前违章停车,商家一并受罚。
    对“连坐”有恋恋不舍之心的,不仅是一些城市管理者,甚至包括某些专家学者。前不久北大教授孔庆东在一个网络视频节目中谈药家鑫案,甚至说出了“满门抄斩”这样骇人听闻的话。我们可以理解孔庆东先生在一时激愤之下的口不择言,但“满门抄斩”这一与现代法治精神格格不入的措辞从一知名教授嘴里脱口而出,依稀流露出部分国人对“连坐”的缅怀。由此可以看出,“连坐”在现代社会的沉渣泛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心理作为支撑,对此不能不格外警惕。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