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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盐族”就当是花钱买个教训吧

(2011-03-21 00:28:00)
标签:

退盐

杂谈

分类: 时评

    这几天,中国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有点“咸”。
    由日本核泄漏引发的国内食盐抢购风波,让各地超市遭遇了“盐荒”。好在政府部门应对迅速有力,及时通过各种渠道辟谣,同时加大食盐供应,在短短一两天内就有效遏制了“无盐以对”的混乱局面。可事儿还没完,许多市民发现上了谣言的当,才知家里盐买多了,于是又纷纷跑去超市退盐。昨日多家媒体报道,在上海、广州、郑州、温州等城市,一些超市出现了顾客排队要求退盐的现象。
    “抢盐族”不见了,“退盐族”又来了,真可谓一“盐”难尽。
    看着橱柜里堆着几年都吃不完的盐,肯定是一件烦心事,可要想把这些盐退回超市,绝对不容易。一者,这些盐如果属于质量合格的商品,你买得再多,商家也完全有理由拒绝退货;二者,即便有些超市承诺多少天内可以无条件退货,一般也不包括食品。有专家表示,食品属于特殊商品,比如袋装食盐,需要一定的保存条件,就算消费者没有打开包装,也不能确认是否变质,如果商家同意退货并将退回的食盐再上柜销售,就是对其他消费者的不负责任。
    当然,食盐属于政府定价商品,那些高价卖盐的商家涉嫌价格欺诈。从理论上说,如果消费者以明显高于政府定价的价格购买食盐,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或返还差价,但这有个前提条件,即拥有证据。我估计哄抬盐价的事儿正规的大超市是不敢做的,而赚黑心钱的不法商人一般不会提供票据,因此在“抢盐风”中高价卖盐的消费者多半会投诉无门,只能打落门牙往肚里吞。
    从政府角度而言,目前所能做的,就是严厉追查“抢盐风”背后的造谣滋事者,并对哄抬盐价的商家进行惩处,但并无帮助所有“抢盐族”退货的义务。由此来看,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注定在这场抢盐风波中成为“受害者”。可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些“抢盐族”固然值得同情,但弄成现在这个样子,自身也有责任——若不是自己信谣甚至传谣,盲目跟风参与非理性抢购,市场就不至于出现“盐荒”,更不会出现一包盐卖成了肉价。
    我估计普通的“抢盐族”损失不会太大,为了传说中的“防核辐射”,多买了几包盐放在家里,虽然一时半刻吃不了,但食盐保质期很长,总有办法“消化”,比如送亲友,或用来腌咸菜。有道是“吃一堑长一智”,那些高价盐放在家里慢慢食用,其实也有好处,那就是随时提醒自己遇事过过脑子,不要听风就是雨。就当是花钱买个教训吧。
    有媒体报道说,3月17日那天,有个上海人一次从超市里买了十几箱盐,现在想退回去,商家坚决不让。我很怀疑此君买盐的真实意图,究竟是为了“防核辐射”还是囤积居奇?对于这种人,我首先要告诉他一点常识:中国食用盐产量远远大于消费量,想靠炒盐发财是没什么前途的;其次想给他一个建议:用囤积的盐把自己腌起来,免得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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