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负责人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有关方面透露,今年政策范围内住院大病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报销封顶线也将提高,城市、农村都不低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最贫困县支付的封顶线不低于5万元;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报销将超过90%。(《广州日报》3月10日)
70%、90%、6倍、5万元……这些数字明确地告诉我们,从今往后生病住院,需要自己掏腰包支付的钱变少了,包括医保基金在内的公共财政将为民众医疗支付更多的钱。换句话说,以后看病将越来越便宜了。这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个好消息。
不必讳言,尽管这些年我国医保覆盖率逐年上升,从参保人数上看,离实现“全民医保”已为期不远,可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地方医疗保障水平并不高,一个突出表征就是看病及住院报销比例偏低,不少民众尤其是城市低收入群体和农村居民,尽管被纳入医疗保障体系之内,但仍然存在看不起病的问题。尤其是生了大病,相对于巨额的医疗费,可以从医保中报销的费用只是杯水车薪。于是,要么“小病拖,大病扛”,硬挺着不上医院;要么“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因为治病弄得家徒四壁。
打个不怎么恰当的比喻,看病就像贷款买房子,有医保帮助还了贷款,可首付还得自己掏,如果首付太高,这房子还是买不起。所以,要让国民都看得起病,就必付降低“首付”,提高报销比例。在这个问题上,从前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说来,经济发达的地区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就高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就低一些;城市高一些,农村低一些。然而,若将“免于疾病的困扰”视为一种公民基本权利,则无论一个人贫穷或富有,无论他生活在城市或乡村,国家均应给予他一条同等的医疗保障底线。现在我们看到,这条底线正在日渐清晰,且不断加高,这是公民权利的分量在国家视野中日益凸显的体现。
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线,需要国家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更多投入,近30年来我国财富总量及政府财政收入实现了连续和迅速增长,业已为此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提高报销比例也是医保基金实现良性运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有数据显示,2007年、2008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结余率均超过30%,远高于发达国家控制在10%以下的水平。相当一部分本应用于国民医疗保障的钱并没有花出去,而与此同时却有民众因为报销比例过低而看不起病,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报销比例于医保制度而言,也是一种道义责任。
医改对于老百姓而言,意义很简单,无非就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这两个问题解决好了,医改就算成功。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线剑指“看病贵”,无疑是医改的正途。于国家和政府而言,医改不仅事关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病有所医”这一宏大主旨,而且与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看病贵”解决好了,人们就可以将为了治病而储蓄的钱用来消费,这对构建内需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大有裨益。
今年全国两会上传出的好消息不断——即将提高个税起征点,“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3600套保障性住房,医保大病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这些沉甸甸的民生礼包,印证着国家将更多财富用于保障公民权利,这既是百姓的福音,也说明我国在推进责任政府建设的道路上步伐更加坚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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