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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局长撞死人是可以“报销”的

(2010-12-08 20:09:15)
标签:

河南洛宁

邮政局长

交通肇事

政府埋单

纳税人

冤大头

善良的人民

杂谈

分类: 时评

    河南洛宁县邮政局长酒后驾车撞死5少年一事有了下文——据《新京报》8日报道,邮政局长谷青阳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5位死者的家属已与政府签订赔偿协议,每位死者获赔23万元,12月7日上午,赔偿金已如数交付死者家属手中。
    谷青阳局长12月5日驾车撞死人,12月7日赔偿金到位,一场轰动全国的恶性交通事故以最快的速度达到了息事宁人的效果。当地政府的危机公关能力还是比较强的——首先,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逮捕谷青阳,说明官方意识到了事件的恶劣程度以及由此引起的民愤;其次,相比某些地方政府动用警察抢尸以防止死者家属“挟尸要价”,洛宁官员说出了“如果对处理意见不满意,可以抬着尸体去县委门口闹”这样的话,无疑对安抚死者家属情绪有极大帮助,避免了有可能出现的事态恶化。
    尽管当地政府应对这起突发事件的做法可圈可点,但仍然有一个绕不过去的疑问。请注意,谷青阳驾车撞死了人,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的却是当地政府。从新闻中看,每位死者获赔的23万元中,5名受害少年所在的乡支付了一小部分,其余由县里承担(其中包括县邮政局先期支付的每人3万元的抚慰金)。这就让人看不懂了:邮政局长开车撞死了人,为什么要由政府来赔钱?
    官员交通肇事由政府埋单不是头一遭。两个多月前,同样是在河南,西峡县气象局局长禹相杰驾车陪同上级领导赴景区游玩途中撞死3人,事后南阳市和西峡县气象局拿出巨资替他赔偿。如果说“陪上级领导游山玩水属于工作的一部分”是一种认可度相当高的官场潜规则,禹相杰局长“因公肇事”是一种职务行为故而由单位赔钱,还有一丝牵强理由的话,洛宁县的谷青阳局长此番驾车出行就看不到一丝“因公”的影子,一则事发当天是周末,并非局长的工作日,二则谷青阳驾车外出是去邻县私会原单位的几名女下属,回程时还携其中一名女子同行(个中原因本文就不作探讨了),显然这不属于“加班加点”。
    本该由肇事者个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就因为事主是公职人员,是局长,结果就变成了政府埋单。而政府埋单,实际上就是全体纳税人埋单。官员花天酒地可以找纳税人报销,出国旅游可以找纳税人报销,现在连开车撞死人支付赔偿金都可以找纳税人“报销”了,纳税人难道是天生的冤大头?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考热”高烧不退了。
    新闻中有一个细节令人心酸:车祸现场,当局长的女下属因受到惊吓扑到局长怀里嘤嘤哭泣时,被局长开车撞死的几位少年的同伴,也是一位十几岁的少年,一边打120一边还不忘安慰她:“别担心,他们只是晕过去了。”——面对如此善良的人民,当地政府又怎能忍心用他们的钱为官员犯下的过错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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