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污染企业环保局就活不了?
(2010-11-30 01: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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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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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年届四旬,参加工作近20年,一直勤勤恳恳,不敢稍有懈怠。倒不是本人特别爱岗敬业,只是养家糊口责任重大,不敢随便丢了饭碗。再者说,离了谁地球照样转,所以千万别拿自己当根葱。
昨日看了一则新闻,不由得感叹这世上真的有牛人,离了她们,单位居然就转不动了。
据《山东商报》报道,山东省乐陵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张国双、副队长董艳霞在两年前因环境监管失职罪被提起公诉,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但免除两人刑事处罚。可时至今日,张国双、董艳霞一直留任原职。此事在当地引起争议,乐陵市环保局的解释是:“她们不上班,我们就转不起来,没法转了。”
相比有些官员带病复出,张、董二位带罪任职可谓更胜一筹。
新闻中说,乐陵市环保局有100多名工作人员,其中的环境监察大队有10多人。按理说,这个单位不缺人干活,而且两位女官员曾犯渎职罪,说明工作能力很一般,至少不算强,怎么缺了她们“我们就转不起来”呢?乐陵市环保局进一步解释说:“咱们这一大帮人,还指望着那边收费。没了她们,咱们整个局都瘫痪了。”
这下我们明白了,原来张、董二位是乐陵市环保局专司收取排污费的得力干将,没了她们的收费,环保局100多人就得饿肚子。看来这两位女干将还真是不可或缺,难怪官位坐得如此稳当。可细细一想,我们又不明白了:张、董二位究竟有什么过人的才能,换了别人到污染企业就收不来排污费吗?再者说,环保局是靠公民纳税维持运转的政府职能部门,怎么没了收费整个局就瘫痪了呢?
按照当地检察机关的说法,这两位女官员两年前“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的木糖醇厂只注重收取排污费,对该企业在限期治理期间仍然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不制止和纠正,致使木糖醇厂将大量含有酸性物质的生产污水直接排入农业灌溉沟渠中,造成17.1亩基本农田被污染……”原来,张、董二位的“过人之处”是只收费不监管,这钱自然收得容易。而且两人为多收钱甘冒渎职犯罪的风险,如此有“担当”、敢“作为”,换了别人可能还真就不行了,就“转不起来了”。
其实,乐陵市环保局也不是离不了这两个人,而是离不开污染企业上交的排污费,这就是典型的以罚代管。如果环保局到了靠收排污费吃饭的地步,那么纵容企业违法排污几乎就是必然的,谁会跟自己的“衣食父母”过不去呢?
这种现象的出现有职业道德方面的原因,有监管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方面的原因——环境监察大队作为环保局的下属单位属于事业编制,部分经费来源靠自收自支,自己养活自己,如此规定有减轻财政负担的考虑,但却为权力寻租埋下了祸根。当环保执法者和环境污染者形成一种共生共荣的利益关系,指望这样的执法者来打击违法行为,无异于与虎谋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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