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兰州市出台政策,决定将市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贫富混居”,即通过在商住小区“配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让贫困人群在富邻的帮带下发家致富。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一旨在遏止城市低收入群体边缘化、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美好愿景却在现实中遭遇各个阶层的冷脸——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开发商牢骚满腹。(《法制日报》8月10日)
富人不买账很容易理解:中国人历来讲究择邻而居,我花高价钱买了商品房,自然是希望“物以类聚”,现在跟“穷棒子”住在一起,这算怎么回事?开发商不满更在情理之中:你搞贫富混居,我就不能用“精英首选”、“尊贵象征”之类的楼盘广告来吸引目标人群了。
最出乎政府意料之外的当属穷人不领情。按理说政府用财政补贴让穷人花较少的钱住上了高档社区,穷人应该欢呼雀跃,可现实却是,一些低收入群体交得起租金却交不起物管费;尤其是,富邻居们食有鱼出有车,而自己却是一辆破自行车风里来雨里去,人家的孩子一身名牌,自家的孩子衣衫褴褛,这实在是很刺激人。
“贫富混居”是一种被不少西方国家证明过的理想居住模式,其中的道理是可以让穷人和富人共享教育、医疗、交通等方面的公共资源,尽最大可能消除社会各阶层的权利不平等和心理隔阂,以期让社会变得更和谐。兰州市政府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应该说出发点绝对正确,可能在当地政府的想象中,让穷人和富人毗邻而居,穷人可以得到富人更多的帮助,在富人榜样力量的带动下,穷人将奋力追赶,更快地脱贫致富。
政府部门的立意虽好,但其中的逻辑未必能够经得起考验。所谓“富帮穷”只存在于传统的熟人社会,而现今陌生人社会此种古风早已不再,穷人有个富邻居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自身的生存状况很难说,何况富人也没有必须帮助穷人的义务;至于说富人的榜样作用,如上所述,在某些时候还可能给穷人带来强烈的挫折感。这与穷人的道德水准和心理承受能力无关,而在于一种“相对剥削感”——穷人的穷未必是富邻居造成的,但双方财富上的悬殊会让穷人感觉到巨大的不公平,当穷人无法通过自身努力改变这种状况的时候,他就会陷入一种深深的绝望,并对富邻居产生敌视心理。如此一来,贫富混居反而会加剧穷人和富人之间的误解和磨擦。
让穷人和富人住在同一个小区,同一个屋檐下,这种超近距离的接触也未必是“贫富混居”的要义。更多地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小区建在市中心而不是偏远的郊区,不要让所谓“黄金地段”成为富人独享,通过合理的公共资源配置让“穷人区”的住户也可以自然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服务,这种大范围、粗线条式的“贫富混居”也许是更值得追求的居住模式,它可以让穷人和富人保持适当的距离,既不影响穷人“见贤思齐”,又让穷人保持必要的尊严。
当下中国的贫富差距并不是贫富分居造成的,仅仅是住进“富人区”不足以改变贫困者被边缘化的社会地位,它不能被赋予太多美好想象。消弥贫富差距,还需要从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各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多给贫困者一些致富机会和上升通道。说回贫富混居,我能想到的两种情形是,穷人孩子看见富人孩子穿耐克鞋,如果他认为自己一辈子都穿不起这种鞋,就会想办法弄坏它,两个孩子反目成仇;如果他相信他的父亲用不了多久就会给他买这种鞋,就会爱惜它,两个孩子从此成为好朋友。显然,我们需要的是后一种贫富混居,它可以让穷人看得见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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