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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杀就杀贪官”是一种正确的价值判断

(2010-03-31 22:18:23)
标签:

南平实验小学

惨案

小学生作文

贪官

坏人

仇恨

不公平

是非善恶

潜规则

杂谈

分类: 时评

    我一直觉得,孩子的眼睛最不揉沙子,如果孩子的眼睛里揉进了沙子,那一定是被成人社会所污染。此外,相较于成人世界的自我粉饰,孩子眼中的成人世界往往是最真实的,尽管有时候真实得近乎残酷。
    福建南平实验小学血案发生后,南平市下辖的建阳市求知园作文班于本月28日布置了一篇特殊的作文,要求孩子们“选择给郑民生或受难者家长或受害小伙伴写一封信”,一名杨姓小学生在作文中写道:“……在那短短的55秒内,你杀了多少洁白善良的心!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杀那些贪官,你怎能杀掉这么多可爱的孩子……”(《羊城晚报》3月31日)
    要杀就去杀贪官!这是一名小学生对凶手郑民生出于报复社会而残杀8名无辜儿童的价值判断。新闻见诸网络后,很多人大呼痛快,也有一些人表示了担忧: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就有“以暴易暴”的极端倾向?并非所有的贪官都该杀,在法治社会里,惩治贪官的任务也不该交给丧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
    我认为这样的担忧是小题大做了。所谓“要杀就杀贪官”只不过是一名小学生作出了符合他这个年龄段心理特征的简单而正确的价值判断,其中有两层基本含义:第一,贪官是“坏人”,“坏人”就该受到应有的惩罚,用孩子的话说就是该“杀”;第二,官员贪腐是造成社会不公平的重要原因,贪官少一点,老百姓的日子就好过一点——对于一名小学生而言,后一种判断可能只是一种直觉,但这个直觉是正确的,尽管郑民生杀人未必与官员贪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还有人从这则新闻中读出了“教育的失败”,认为小学生之所以写出这样一篇“仇官”的作文,说明学校和家庭的教育方法“太阴暗”,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植入了仇恨和不公平的种子,这对孩子的成长不利。这样的观点我更是不能苟同——诚然,我们应该让孩子们更多地看到这个世界的美好,而不是社会阴暗面,但是没有比现实生活更“生动”、更有说服力的教材。2008年我见过一篇比“要杀就杀贪官”更“暴力”的小学生作文,据说这篇作文当时还惊动了教育部,文中写道:“……我长大了就专门抓贪官,给他们灌辣椒水,上老虎凳……我要把城管吊在树上打,拿皮带抽……”这个孩子的父母都下岗了,蹬三轮车的父亲经常被城管撵来撵去,孩子写出这样的作文丝毫不奇怪。
    因此,我们应将“要杀就杀贪官”视为成人社会投射在孩子心中的真实影像,进一步认清官员贪腐行为对社会的极端危害性以及由此引发的沸腾民怨,痛下决心从制度建设、司法审判等各个层面加大反贪腐力度。其实“要杀就杀贪官”又何止是孩子的想法,君不见每有贪官东窗事发,网络上“杀”声一片,这种非理性的集体发声也从一个侧面印证我们的社会对贪官过于“怀柔”了,以至于贪官前腐后继如过江之鲫,连孩子都觉得“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要杀就杀贪官”还隐含着一种难能可贵的道德判断,即贪官是可耻的,这比去年9月广州一小学生自述“想当贪官”不知道要高尚多少倍,说明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失去了最基本的是非善恶辨别能力,我们的社会还有希望。
    其实,每个人的童年,尤其是男孩子,差不多人人心中都有一个“铲除世间不平事”的侠客梦,只是当我们长大了,很多人不再嫉恶如仇,不再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勇气,甘愿臣服于种种潜规则之下,甚至还幻想成为潜规则的受益者。面对“要杀就杀贪官”这样一篇小学生作文,作为成年人的我们应该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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