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书立说怎么就成了贪官的“立功表现”
(2009-06-10 0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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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 |
昨日的《楚天都市报》报道说,2002年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湖北省天门市原市委
书记张二江,因在狱中著书立说,两次获得重大立功奖励,共计被减刑3年6个月。
尽管我深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和“浪子回头金不换”的道理,但出于对贪官的强烈憎恶,看
到贪官被减刑,还是觉得如鲠在喉。我查了查刑法中关于减刑的有关规定,该法第78条列举了可以获得
减刑的6种“重大立功表现”,“著书立说”虽不在明文规定之列,但大致也符合“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
重大贡献”这一条。
既然于法有据,似乎也不便再多说什么,何况这种事情也不是头一回——日前有媒体报道,河南省
确山县原县长李剑华在狱中坚持创作,一口气出版了3本小说,不仅获得减刑,还藉此加入了河南省作家
协会。李剑华同志后半生的理想是,出狱后当一名专业作家。
看来我只有佩服的份儿了,而且不得不佩服——张二江在狱中所著之书非同小可,看看这些书名:
《<风>类诗新解》、《<雅颂>类诗新解》、《白话兵经——孙子兵法译注》、《白话兵经——尚书译注
》,清一色的国学专著,张贪官真是学富五车啊!这样的人才关在监狱里实在有些可惜,应该请他去《
百家讲坛》讲先秦文学和诸子百家,未必输给易中天、于丹等人。
在一个崇尚知识的年代,学者型官员并不鲜见,但这位张二江先生怎么看也不像此道中人。张二江
落马前有个很响亮的名号,叫“五毒书记”,哪五毒?吹、卖(官)、嫖、赌、贪。单是“嫖”一项,
张贪官的纪录就很是惊人——据报道,张二江在湖北省丹江口市和天门市任职期间,与其发生不正当关
系的女性有107人。这样一位官员,就算他不工作、不睡觉,也是“日理万机”,想来不会有太多时间钻
研学问。
所以,我很怀疑张贪官在狱中的著述是出自他本人之手。当然,狱中日月长,去职之后的张二江闲
来无事于铁窗之中苦读圣贤书,终成学术大家,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但为什么总是传出贪官在狱中著
书立说,而鲜闻有草民服刑之后成名成家的?此外,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出版社很乐于给坐牢的贪
官出书,张二江的4部“专著”,就是分别由湖南人民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看来,贪官
的能量并不会因为其落马而消失,只是转化到别的方面了,这很符合能量守恒定律。
著书立说屡屡成为贪官赖以减刑的“立功表现”,这为其他贪官指点了一条“明路”——从此不必
终日惶恐不安,就算东窗事发下了大狱,也还有著书立说这条后路。这件事对我也有些启发:一定要勤
于读书勤于写作,不指望将来万一哪天犯了案靠它减刑,争取给牢里的贪官当当枪手总是可以的,而且
我相信贪官开出的稿费一定比出版社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