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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两难中选择珍爱生命

(2007-01-22 20:20:01)
分类: 时评
  姚安县一名18岁来昆打工少女张琼因反抗强暴从某旅馆4楼跳下,摔成重伤,有可能导致高位截瘫。云南西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浩源说:“面对刑事侵害,受害人应该有生命权高于其他各种权利的意识……我们不能要求她们以生命换取贞节。”
  去年7、8月间,因女作家陈岚的一个贴子在网上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论:女性冒死反抗强奸是一种耻辱吗?发生在昆明的这起少女跳楼事件恰好为这个话题提供了一个现实案例。
  “女性冒死反抗强奸是不是耻辱”其实是个伪命题,陈岚认为是耻辱,基于她认为千百年来中国社会传统的“贞节观”应该被摒弃,这一点无疑是正确的,但女性被强暴过程受到的伤害不仅仅是“贞节”的丧失,往往伴随着身体被伤害,人格尊严被剥夺。因此,冒死反抗强奸不能说就一定是愚昧、错误,尽管付出生命的代价来保全“贞节”不值得提倡。
  面对暴徒,冒死反抗,很可能会失去生命,不冒死反抗,失去的是“贞节”和尊严。选择冒死反抗还是不反抗,实际上就是选择放弃生命,还是放弃“贞节”和尊严。对女性而言,这是一个两难——无论怎么选择,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因此,从理论上我们很难找到什么是最优的选择。此时不妨改变一下思路,从选择“最优”,走向选择“最不坏”。
   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美好的,活着本身就具有基本的意义,失去了这个基本的意义,就无所谓尊严,更谈不上“贞节”。所以,但凡有“一线生机”,任何人都应该选择活下去,这就是“最不坏的选择”;而放弃生命,则是“最坏的选择”。
  张琼姑娘选择了以跳楼作为反抗的方式,并幸运地活了下来,但这并不能说明她的选择是理智的——近乎天文数字的医疗费用将使一个贫困的家庭不堪重负,而一个花季少女原本充满希望的人生极有可能因一次意外而从此变得暗淡无光。
  在春节这个喜庆的日子即将来临之际,探讨这样一个话题无疑是沉重的,对当事人而言甚至有些残酷,但这是我们的社会必须面对的问题——成千上万的外来妹已经或即将进入令她们感到陌生的城市,城市里有五光十色的梦想,也有不可预知的危险,我们的家庭、学校,还有劳动部门、用人单位,有没有为她们做好心理准备?
  我们应该告诉她们,生命受之父母、成于社会,凝聚众多情感,寄予无限希冀,是最值得珍视的财富;此外,还应教会她们在遭遇突如其来的暴力侵害时,如何摆脱危险、寻求援助,尽可能避免陷入“反抗”与“不反抗”的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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