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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保护农民的命根子

(2006-03-29 02:12:41)
分类: 时评
    央视《东方时空》3月28日报道,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晏官屯村的村民被迫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长达30年的土地租用协议,他们赖以生存的900多亩土地(其中包括村民承包的180多亩耕地)将被开发区用于建造陵园。无疑,这又是一起强占耕地、严重侵犯农民权益的恶性事件。
    之所以说是“强占”,首先,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有关法津法规。按照我国《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使用耕地修建墓地;其次,村委会与村民签订这份协议之前,村民并不知道协议的内容,甚至到了具体签订协议的时候,也“只我们签字,不让看内容”,尽管很多人心里不愿意,但是经不住村干部挨家挨户“做工作”,村民们还是在协议上签了字,“领取了补偿款,交出了自己的土地”。
  纵观整个事件,开发区和陵园开发商方面很“聪明”,其所作所为是典型的“知其不可为而不为”和“能赚多少赚多少”。其一,他们显然对国家有关“禁止使用耕地修建墓地”的规定心知肚明,陵园开发项目没有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碰上铁面无私的“包公”,那是肯定要撞南墙的;其次,对于这次“攻占农民土地”的战役,他们使用的战术是“以租代征”,省了不少银子——按照当地政策(或称惯例),征用农民土地的费用是每亩“旱地三万元,水田四万元”,而租用就不一样了,几千块钱就搞定。
  晏官屯村的村官们在利益的驱使下显然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早在两年前就下法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村务工作中农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和监督权,而且特别强调在涉及土地问题时,要坚决保障农民的这四项权利。在这一事件中,晏官屯村的村民连知情权都没有,又何来参与权和决策权和监督权?
  就在全国“两会”之前,国家有关部门盘点“十五”,五大类40多项数量指标基本实现,但有四项指标未能完成,其中就包括耕地保有量。中国是世界上人均耕地面积最少的国家之一,因此国家对保护现有耕地历来非常重视。当此时刻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在令人痛心疾首。
  当然,最痛苦的还是晏官屯村的村民。“八千块钱租用30年,一年算下来平均两百多块钱,今后的生活怎么办?”再过几天,首批一千多个坟墓就要搬进这座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且已强行上马的陵园,正如村民们所说:“30年以后再到哪儿要地去?”他们很可能已经永远失去了曾经属于自己的土地。
  土地不仅是国家财富,更是农民的命根子。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既是国之根本,也是民之根本。农民失去土地,也就动摇了这一根本。这将带来多少社会问题?产生多大的后遗症?其危害程度怎么说都不过分。我们不得不再次大声呼吁:请保护农民的命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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