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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日记篇(我的喜怒哀乐) |
几天前,我的文章《入夏,尿异常的人多了!》阅读量明显加大,我就在百度搜索了文章标题,发现被新浪博客健康新闻_新闻中心_新浪网首页选登,同时也发现另有个叫“西祠胡同”的商业网站中有个“仙妮蕾德-南京店”、营销人员网名叫“仙仙╅→晴晴”的把我的这篇文章整篇粘贴在自己的网页里,没有署我的名字,我一气之下当即留了一段帖子:
楼主太卑鄙了!
窃取我的文章既不告知,也不链接网址,连我的名字也不署上,这是侵权行为!
望从此不再发生此事!否则将法律解决!
主任医师程晓霞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chengxiaoxia
请不要删除!我会继续关注!
第二天再去浏览,发现我的文章连同我的帖子一同被删除。然而,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又发现一个类似的情况,手法几乎相同,不同的是这回是个政府机关的官方网站,无法留言、评论,连想发帖子抨击一下的机会都没有!
在一个法制健全、制度完善的社会,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现如今,一个官方网站的管理人员连需要尊重别人知识产权这起码的常识都不具备吗?如果是这样,那还怎么治理你的县、管理你的人?!
其实,百度搜索我的许多有较高阅读量的文章标题,就会发现其中的文章被一些知名网站转载,但那都是标题本身带有超级链接网址的,点击文章标题之后,文章打开了就进入到我的新浪博客原文;或者有的网站虽然全文转贴过去,但下面附上原文网址;或者有的注明转自程晓霞,这些做法我都能接受,因为没有侵犯我的版权,为了扩充网站的信息量、增加浏览量,无可厚非。
再说了,能转载我的博文,说明我的文章有点价值、有可读性,能够给他们的网站带来商业契机。同时,我的博客得以被宣传,广大网友从中能得到有用的信息,这是互利互惠的事情。我实现了开博客的初衷,他们获得了相应的利益,这不是很好吗?
然而,那种网上的侵权行为何时能了?
百度搜索如下:
三台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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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研究...
www.my.gov.cn/santai/1371073407650627584/ ... 15K
2007-7-17 - 百度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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