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句号(3)--(葡萄牙、西班牙之旅游记之三十五)
(2023-07-05 2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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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西班牙之旅游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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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句号(3)--(葡萄牙、西班牙之旅游记之三十五)
听说我要和旅行社打官司,全家人立即一致反对,怕我因为打官司气坏了身体得不偿失。女儿的劝说好像更有道理:这样规模的旅行社一般都聘有法律顾问,都有专人常年处理旅游投诉这类事,他们和方方面面都有关系,咱们什么都没有。再者,和旅行社打官司,您很有可能要和律师对阵,而您又不打算聘请律师。家人的担心我理解,但官司还是要打的,和律师对阵又怎么了?律师也要讲理,我就是要找个说理的地方。
经过一番咨询,我基本清楚了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首先到旅行社所在区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询并打印了旅行社的工商信息,然后按照这些信息填写起诉状中被告的情况。
11月22日我到旅行社所在区的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原件二份;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企业工商信息表一份;2019年9月11日签署的旅游合同一份;对旅行社无理由扣款的诉状一份。法院接待人员给我开具诉讼材料接收凭证一份;先行调解告知书一份,并告诉我法院会依法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出具民事调解书,减半收取诉讼费。调解未果,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予以正式立案。我所要做的就是回家等法院的开庭通知,且这个通知最快也得等一个月以上。
法院的开庭通知没等来,我却等来了旅行社的电话。
11月28日下午,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周后,我接到了旅行社的电话。
电话是一位女士打来的,她自报家门是旅行社负责处理投诉的,姓名和电话号码都和旅游执法大队提供的相吻合。她已知道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表示旅行社愿再退我6000元了结此事,换取我的撤诉。我当即予以拒绝。
对于我的提议,对方表示需要请示领导后才能答复,并直到开庭也没消息。看来即使我认可34%团费的扣款,即使这个扣款已远远高于旅游合同规定的20%的比例,她们仍然不能接受。
既然这样,那就法庭上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