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辉:华东七号邮资表首日封

标签:
海盐南通江苏上海浙江 |
分类: 《上海集邮》征求意见稿 |


图示信封由浙江海盐寄江苏南通,背贴建军22周年70元票四方连1件、上海版邮运图30元票4枚,票销“浙江/卅八.十一月廿五代/海盐代”三格式点线中文戳。部分邮票已遭破损,但各种邮递信息均在。
封背除销票戳外,另盖“江苏/卅八十一月廿九/金沙”三格式点线中文到达戳。封面盖有“T”字欠资戳和2枚中转戳:“江苏/卅八十一月廿七/南通”三格式点线中文戳及11月26日上海中英文机盖日戳附横式宣传戳,其宣传文字为“每信请按应纳之邮费用邮票一枚”、“直/横式封套贴上端左/右角”。
寄件人书写的寄件地址为67师200团,这是驻守海盐的部队,正是这个部队解放了海盐。1949年5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七兵团二十三军67师从硖石派出部队,进军海盐城武厚镇。因地下党员的前期工作到位,地方顽固分子慑于解放军的军威,没有实施抵抗行动,解放军顺利进入海盐县城,宣告海盐解放。
这是部队人员寄地方政府人员的函件。当时军队官兵享受免费寄信,部队内有完整的军邮体系,并与地方各级邮政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此信函为何没享受免费待遇,而是纳费交寄呢?笔者推测,67师200团解放海盐后,仅留下少数官兵驻扎,大部队继续南下解放全中国。部队军邮机构随之南下,没有及时与地方邮政搭建军地合作平台,留守部队只能按章纳费交寄邮件。巧的是,寄件时正值华东邮资调整,华东邮政管理总局于1949年11月25日开始实施华东七号邮资表,信函每重20克由100元调为400元,收寄此函件的海盐某代办所认真执行了调资政策。既然按新的邮资表付费,为何封面又加盖欠资戳呢?应该是超重。
收信人地址是南通县政府,有落地戳,为何信件被转到30公里外的金沙镇呢?原来,南通县1949年2月2日解放后,原县城及唐闸等地划归南通市,南通县政府移驻金沙镇,隶属南通行政公署管辖。
此封整体呈现下列特点:1.少见的海盐“双代”地名邮戳;2.难得的军人邮件付费封;3.华东七号邮资表调资首日封;4.详实的邮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