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牛不上税,请看郭美美。
对于万众瞩目的“郭美美事件”,中国红十字总会的秘书长王汝鹏,终于通过官方网站,正面回答了人们的种种质疑。
我们不妨通过王汝鹏的回答,来澄清一些事实:中国红字会从来就不是“无组织、无纪律”的,它成立于1904年,是国际红十字会是主要成员之一;中国专门有一部《红十字会法》,可见国家对其规范性之重视;中国红十字总会为了更好地开展慈善劝募,与中国商业联合会协商,授权并设立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简称“商红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与各地分会、以及“商红会”在内的分设机构,并没有隶属关系,只有业务指导关系;“商红会”的慈善活动,有一部分很可能是委托一家名叫“王鼎公司”的企业来进行运作(尚有待调查核实);“王鼎公司”持有“中红博爱”30%的股份,而“中红博爱”的“博爱小站”项目,恰恰又是以“商红会”的名义而开展的;“博爱小站”是一个进入社区、提供便民服务的公益项目,但它所使用的无动力房车,在车身上可以打上企业广告,所以被人们质疑,其中必有商业图谋,而且“中红博爱”与“商红会”的分成比例不详;郭美美(郭美玲)是“王鼎公司”某负责人的女朋友;她所谓的“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头衔,纯属虚构;“郭美美事件”让红十字总会感到很受委屈……
王汝鹏秘书长还特别强调一句:希望大家理性看待此事,多从建设性的角度,帮助红十字会完善机制、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而许多媒体却完全不理会王汝鹏的这番“苦心叫冤”,在一片“还钱”的呐喊声中,人们依旧在热烈地关注“郭美美是谁”?并不断地刨出“郭美美拍戏炒股”之类的八卦内幕。但我认为,这些已不是该事件的本质问题了。最令很多人没想明白的,应该是“红十字会或者慈善基金,能不能进行商业运作”?
这个答案,可能会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当然能!
众所周知,慈善机构主要的资金来源,是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对这些捐款的管理和使用,2004年颁布实施的《基金管理法》都有明确界定。但请注意,《基金管理法》第二十八条也说了:“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而《中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条,也表明: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除了人民政府的拨款,会费和捐赠的款物之外,“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也是其中重要一项。
很明显:既然提到“增值”和“动产的收入”,肯定就不是简单指“将钱存进银行吃利息”;换句话说,搞慈善,也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自我造血”机制,否则,仅仅凭借捐赠,任何慈善组织都无法可持续发展。
所以,慈善组织的商业化运作,不仅在法理上完全站得住脚,甚至,这就是未来中国慈善事业主要发展的方向。但问题是,你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运作?
首先,慈善的投资行为,必须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说,就算有营业收入,也不能分红,而需要继续投入经营主体来滚动发展;我不妨举个例子,雀巢公司曾在孟加拉国开设了一个牛奶厂。建厂伊始,它就将其设定为解决当地就业和提供廉价牛奶的“公益企业”,或者按照国际惯例,称之为“社会企业”。该厂除了维持基本办公费用、原材料采购成本和支付工人工资之外,所有的利润均反馈社会——牛奶价格极其低廉。而为了支持这样的企业,某些大卖场,也不收取其“进场费”,将低价进行到底,惠及许多贫困人口。
其次,这种特殊的“社会企业”,因为天然就具有公益性质,它的财产和账目必须公开、透明,有利于公众和有关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必须保证这笔“慈善资产”的安全性,就算是投资,拿钱去二级市场炒股票,肯定是风险巨大的,最好的方式是购买不动产、投资盈利能力强的项目,或者购买保值性好的理财或证券产品,这就需要慈善组织的理事会,全面考虑风险并承担法律责任。
而“郭美美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商业公司介入慈善事业的运作,并非不对,特别是,一个好的商业策划,很可能达到双赢的结果,但这一次,无论是“王鼎公司”还是“中红博爱”,他们靠打着“红十字会”的招牌进行劝募也好,卖保险也罢,盈利几何?这个利益是如何分配的?大头被谁拿了?拿得合理吗?……这些内容均无答案,几乎完全是“暗箱操作”,如果大部分的利益,因为程序的失序、监督的失控,而全流入了个人腰包,又怎能不让众人感到愤怒?
必须承认,许多慈善机构,平素运作很多事情的透明度就不高,所以,王汝鹏秘书长要承诺:他们不仅接受审计机构的严格监督,从七月份开始,中国红十字会还将通过网上平台,清晰地公布所有捐款去向。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这只是事物的一方面,而涉及到”商业合作“这样更重要的问题,王汝鹏却仍未能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当然,《慈善法》的长期缺位,也使得这样的问题,将继续困扰着中国慈善机构的发展。
对于郭美美本人,我只有两句话来评价她:因浮躁而炫富、因无知而受责。而对于包括红十字会的慈善组织而言,必须承认,你做的确实不够好——一方面,你享受着政府特别的政策关照,另一方面,又面对无数信任你的爱心人士;既然是荣誉加身,又口口声声说“将慈善看做实现自我价值的最佳方式”,那就必须接受人们更高标准的道德要求!
慈善组织真该感谢郭美美,如果不是她,人们也许并不了解,慈善事业当今的缺损面何在?
唯有苛责,才有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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