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干我这行也挺不容易的,常常要赶着“喜新厌旧”。这年头儿变化快,新闻很容易就成了旧闻。据说现在互联网上一条新闻的“半衰期”,不过也就是36个小时;换句话说,大家集体注意一件事儿的“兴奋期”,最多不超过一天半。
我想,这个规律也许是抗拒不了啦!但是,就算是公众的注意力减弱了,是不是就意味着许多事儿将得不到彻底解决,最终“不了了之”了呢?至少,不少地方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就是这样:出点什么事,先捂;如果捂不住,那我就拖。拖到大家逐渐淡忘了,风头也就算过去了;本来该负责任的某些部门或领导,欣欣然“弹冠相庆”;而作奸犯科者,从此也许就滋生出更大的胆量?比如我已经注意到:这一年多来,从“天价医药费案”到“潼关收费站的乱收费案”,再到不少地方出现的种种“害民”之举,报道是不少了,调查组也“如临大敌”地跑去调查了,但这些事儿,怎么大多都没了下文呢?
其实,我今天要说的这个事就应该属于过了“半衰期”了——事情是7月31日在深圳发生的。媒体基本上都是用这样的语言来描述经过:“深圳市城管联动执法大队在龙华街道执法时,遭遇到意外情况:龙华街道办城管执法队,数辆车卡死市城管执法车,质疑他们的合法身份。据称,当时30多人下车,开始殴打市城管执法队6名队员,并当街将他们的裤子扒下。”
我印象最深的是在派出所里,跑去协调处理的龙华街道办事处领导最后留了一句话:“这完全是一场误会,与警方无关”
。
笑话!这能仅仅算是“误会”么?姑且不说两方人员碰面的时候,市城管队中已经有人出示了证件;就算是假冒的城管,你就能把人家臭揍一顿,还当着满大街的人,把人家裤子脱下来,极尽羞辱之能事?城管有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怎么会“和警方无关”呢?
本来是管理城市文明的城管,反倒成了破坏城市文明的典型,真的是匪夷所思!但是,“城管打城管”验证了许多年来,人们不断诟病这支年轻的执法队伍素质不高,并非空穴来风;更充分暴露出,我们在城市管理中,完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执法程序的设计!
你不妨看看那些被打的城管队员,又不是处于战争状态,你们穿哪门子迷彩服呢?这不是本身就在彰显“武力”么?你可以理解为,城管执法人手不足,所以要外面雇人做协管,他们没有正式的城管工作服......可是,你怎么解释那下车揍他们的街道城管,竟然会有三十多个人呢!当然,打人者的制服上,据说也没有编号。一个像深圳这样的城市,城管队都如此重复交叉建设,恐怕人手永远都会紧缺。
当然,面对城管队之间的“相煎何急”,我们也没必要总拿着“素质低、法律意识淡漠”这样的车轱辘话说个没完。其实,早有人看透了个中玄机:之所以“对面相逢不相认”,与其说是怀疑对方身份有假,不如说是明知来者不善、打的就是你!
城管是干嘛的?明着说是管市容市貌的,暗着说就是管无照摊贩的。尽管小商小贩们所做的生意,都和市民的生活需要密切相关——在美国,擦皮鞋的根本不需要申领执照——但谁让咱们这管理严格呢!那好,这帮流动摊贩一无组织、二无话语权,那么思想、纪律的教育咱也就免了,干脆由我城管采取强制手段驱逐之!在这个前提下,执法行为很容易野蛮粗暴不说;一旦有机会,城管还会和小商贩达成某种“默契”,我的地盘我做主!权力这东西,不也是一种利益吗?既然是我龙华街道办的地盘,你市城管大队凭什么来查?你以为我真不认识你,既然你贸然闯入了,那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现在,我最担心的事,依然是像我前面所说:不要因为一句“误会”,就把这条新闻的价值,变成茶余饭后的笑谈,哈哈一笑,然后再无下文。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