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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与年龄无关》

(2006-03-17 10:46:52)
分类: 金色笔记

/ 阿忆

 
  19岁的时候,我在电视上第一次听到邓颖超朗诵长诗,前几句是“春天过了不是秋,何必为年龄发愁?只要在秋霜里结好你的果子,又何必在春花面前害羞”。我那时不经世事,还是少年,对这位雪染双鬓的老太太何以选择这首诗并不完全会意,只觉得秋霜里的老女人不畏春花斗艳,是一件豪迈的事情。
  后来,我在法律系听课,有一位26岁的进修生对我格外好。从她第一次向我借笔记开始,她便每一堂课都坐在我的前排,以便回身便可以向我“求教”。那时,她是司法部女干部,我只是3年级学生,教授讲的内容,她一定比我更清楚。因此,无论同学还是我自己都知道,她是明知故问,意在其他。每当她回头的刹那,我都会看一眼她,把她的面庞记在心上,然后低下头细细品味。她真的很漂亮,但对于我那个年纪,她的美多少有些陌生。
  那时候,我觉得26岁的女人可以做我妈妈,因此她的美与我无关。
  我担心她会说出令我尴尬的话,于是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间总是很短。
  这年深秋,她最后一次去宿舍还我笔记。我送她下楼,目送她在落满银杏树叶的校园小路上永远地消失。那一刻,心中不免惆怅。
  但无论如何,我还是觉得,她应该属于30岁的男人。
 
  29岁,我在电视里看到青艺院长石维坚,他朗诵的也是“春天过了不是秋,何必为年龄发愁”。那时候,我刚刚出版了第一本书,书的缀语是《三十岁,秋天的早晨》。那是真的感受。随着年龄迫近30岁,即使身处盛夏,也觉得天天是秋晨。
  秋天的早晨,田野结满果实,但总有一丝凉意缠绕心头。小时侯,我甚至觉得,30岁基本是粪土,不再有奋斗价值。但直到临近中年的门槛,我才忽然发现,其实一切刚刚开始。
  这时回头看26岁的女孩子,觉得如此年轻,年轻得似乎可以做自己的女儿。
  那一年,我为报社担当专栏撰稿人,但常常因为忙碌而在发稿最后一天才提笔。责任编辑是个26岁的女孩儿,她怕我被别人拽去,耽误了大事,所以总是习惯把我接到她家,连夜写好稿。她是只身闯北京的单身一族,一个人租房,但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生。
  有一次我在灶前下饺子,她在身后夸奖我的灰呢子长裤,拦腰将我抱住。我端着饺子盘,回过身来,发现她的脸上也清楚地写着美丽,但却同样与我无关,她太像我的女儿,最多是我妹妹。后来,她去美国读书,我去机场送行。回家的路上,我不知为什么又想起多年前铺满银杏落叶的校园小路。我在问自己,那位26岁的老大姐是否真的“太成熟”,这位26岁的小妹妹是否真的“太稚嫩”,抑或是美丽在她们身上并无不同,只是我自己的年龄让我带着有色眼镜。
 
  39岁的时候,我为电视台制作节目,听张瑞芳在我自己掌控的节目中朗诵“春天过了不是秋”。望着她阳光下飘逸的银发,心中颇为感动。老太太85岁,当我们看着她的革命电影长大,她已步入生命的晚秋。但她如此健康,如此有活力,如此热爱曾经、现在、未来的生活。更让人惊讶的是,85岁的张瑞芳比年轻时的银幕形象漂亮,简直是雍容富贵,足以让26岁的女孩子以及未及26岁和已经度过26岁的女孩子感到集体的妒慕。
  这时我已结婚,太太是我的小学同学,刚好与我同岁。
  不过,这个选择,并不是因为我仍然无法接受比自己大许多或比自己小许多的女人,因而只能与一位和我年龄相当的女人结婚。不是,完全不是。这时,我已清楚知道,美丽与女人的年龄的实在无关。如果说真与年龄有关的话,那也只是与男人的年龄有关。不同年龄的男人,有着不同的判断,但这种判断并不客观。
  实际上,任何时段的女人,无不是美丽的。
  只是,美丽在少女身上,是长发披肩,在少妇身上,是高高地挽髻,而在老太太身上,是银发飘逸。只要你把自己的年龄忘掉,女人不会因为年龄而丧失美丽,男人也不会因为年龄而对美丽熟视无睹。
 
 
 
                                    北京昌平区天通东苑
                                    2003年12月18日正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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