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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方“被自缢”案迷雾深陷

(2009-12-23 00:02:53)
标签:

昆明警方

被自缢

迷雾

质疑

不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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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周刊

杂谈

分类: 【嬉笑怒骂】

《潇湘晨报·晨报周刊》特约专栏             文/温星

昆明警方“被自缢”案迷雾深陷

  

  根据昆明官方给出的说法,除了最终没能逃出生天,邢鲲俨然就是一个昆明版的超级特工007——1212日清晨,被羁押在昆明市公安局小南派出所候问室的他,先用一张纸币折叠弄开了手铐,紧接着,又用两根长达 1.72米、直径0.4厘米的鞋带自缢,成功自杀。

  当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对外发布出如此“案情真相”时,说实话,我很惊讶。当时我就想,这种打开手铐的方式也太强了吧,恐怕史上最伟大的特工007都会自惭形秽自叹不如,因为007弄开手铐也得找根钢丝最起码牙签什么的,用纸币嘛哪怕选用坚挺的美钞恐怕也很难做到。

 

  作为一名记者,我同样也是“不明真相的群众”,我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冷静和惯常的经验去思索,依然非常强烈地感到:比今年初晋宁县看守所“躲猫猫”案更复杂的又一起案件,在昆明上演了。这座严冬季节依然阳光灿烂的城市,注定又将成为新一轮全国关注的舆论核心,而“被自缢”这个提法,注定也将成为岁末中国的又一个网络热词。

  在新闻报道里,我没法直接去表达自己的看法,但现在我不得不说:“纸币开铐鞋带上吊”的所谓“真相”,实在有点蒙太奇有点好莱坞。

 

  邢鲲丧生的那间候问室我去看过,不过六七个平方米,随便瞄一眼都可以一揽无余,昆明官方却称这巴掌大的地方有监控死角,而邢鲲就是躲在死角里自缢的。因此,才没能及时发现,并及时制止和救治。我的疑问是:这里是位于昆明市繁华市中心的一家派出所,即便再偏僻再落后,监控设备也不可能那么糟糕吧?如果几平方米的面积都存在死角,那还何谈对羁押人员实施监控?

  随着采访和暴光的不断深入,邢鲲人性上的两面性开始凸显:在本案中,他死得很蹊跷,很令人同情,是以一个“被害人”的姿态被动地出现在舆论话语中的;但其实,他自身有着许多污点,是一个曾经多次被判刑的惯犯,这次又被“抓进去”,也是因为涉嫌一桩盗窃案。而因为后种情况的存在,也有个别声音认为,不值得为这样一个人浪费太多的司法和舆论资源,因此,再去苦苦追问其死因多此一举。

 

  我绝不敢苟同这种看法,最基本的法理告诉我们:即便邢鲲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最终决定他死刑的权力也只可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来实施,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和任何法律程序,都无法也无权做出终结他生命的决定。

  当然,自杀的情况除外。那么,邢鲲究竟是不是自杀的呢?这正是“被自缢”案的核心所在:邢鲲涉嫌的盗窃罪标的不过几万,显非重罪,对于进局子蹲班房已经是家常便饭他来说,有多大可能这次刚被抓进来就彻底放弃而畏罪自杀?也就是说,他自杀的动机何在?

 

  最能直接说明邢鲲死亡经过、并让当事派出所自证清白的无疑是候问室里的监控录象。但没法不让人更加生疑的是,昆明官方只公布了6个片断的监控资料,而且模糊不清,只有背影,显系节选。这究竟是不是真实的、未经剪辑过的原始的录象资料?拿这些零碎的所谓“铁证”出来,难道就能证明邢鲲真是自缢身亡的吗?
    和年初的“躲猫猫”一样,这回坊间又响起了“不要低估和侮辱群众的智商”的呐喊。官方被这样质疑乃至谩骂,一点都不冤。


  但我们恐怕更不能低估官方的智商——官方抛出这样一个“纸币开铐鞋带上吊”的“真相”来,难道就没想到过会激起激烈的民意?如果真要隐瞒真相,好歹也编个稍微合情合理一点的“自缢”经过吧,怎么可能弄得这么不靠谱这么离奇,难道是成心自取其辱自己找抽吗?

  如此逆向思维一番,反倒让我觉得,这起发生在派出所内的“被自缢”案更加扑朔迷离更加迷雾深陷了。

 

  不过,我还是宁愿很善意地去期待,昆明官方呐喊着的“阳光行政”、“阳光司法”绝不仅仅只是一句空口号;我也愿意很善意地去相信,昆明官方近期还会不断召开关于此案的通报会,这些通报将一次比一次更加务实,一次比一次更接近于最终的真相。           (作于12月17日,见刊于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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