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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努力接近“躲猫猫”真相(手记2)

(2009-02-22 11:16:48)
标签:

躲猫猫

民间调查

委员会

温星

调查手记2

分类: 【嬉笑怒骂】

                                        “躲猫猫”调查手记之二:

            我们努力接近“躲猫猫”真相

 

  网民和公众对这次“民间调查委员会”的期望值过高,指望着我们能给出一个所谓的“真相”,或言之凿凿的“调查结果”,这是目前质疑铺天盖地的关键原因。

  其实,我们这个“委员会”是个很古怪的组织:虽然是省委宣传部发起组建的,但组建之后,上面就什么也都不管了——我们为了尽可能保持“民间本色”,也拒绝任何方面来“管”;成员身份纷繁复杂;没有被授予任何特殊的权利;等等。

  昨晚接近凌晨了,中央电视台王牌的《新闻调查》栏目在我们封闭拟报告的省委宣传部的一间会议室,“逮”到了我们。央视记者古兵一上来就质疑:你们这样来一番所谓的“调查”,究竟能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边民是怎么回答的我不清楚,因为当时我随即闪到一边去了。我的回答是:于“躲猫猫”这个案件的实质而言,确实起不到什么实际的意义,因为我们肯定无法影响司法程序。但是,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离真相更近了一点点。

  通过网络上的多轮和漫无边际的传播,目前,公众印象中的“躲猫猫”事件的许多细节,其实都是模糊的,甚至,其中不少细节乃至是很关键的细节,早就在以讹传讹的传播中走了样、变了形。

  首先,“躲猫猫”这个提法就是个错误的提法。“躲猫猫”的游戏,我们小时候都玩过,是让一个人先闭上或蒙上眼睛,其余参与人员到附近的一些隐蔽处藏起来,然后,闭眼或蒙眼之人再睁开眼睛,去把这些人找出来。实际上,看守所里的放风间也就十来个平方米,不可能有任何屏障或隐蔽之处可供人躲藏。

 

  所谓“躲猫猫”一说,分析起来,应该是由于早期关于此事的《云南信息报》的独家报道没写清楚,或接受采访时相关人员说法模糊、不统一,而导致的误传。若被害人真是在看守所中“做游戏”时发生冲突而死的——请注意我这个大的前提,后面我还会专门说这个前提的问题——那么,这个游戏肯定不是“躲猫猫”,而应该是“瞎子摸鱼”。“瞎子摸鱼”的玩法是,把一个人的眼睛蒙上,扮演“瞎子”,让此人近距离去去摸、去抓另外的游戏参与者。这个游戏,对于地形条件基本没有任何要求。

 

  另外,在网络传播中,给网民形成了固定印象,以为这就是“真实情况”的细节还有很多。其一,早期报道称,被害人李芥明的父亲曾带了一万元到看守所。关于这个问题,我在调查委员会和晋宁县公安局接触的第一个质询上,就曾发问,“看守所是否收到了这笔钱?该款是什么性质?会不会是灰色性质?”

  当时,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答复称,若有这个钱,看守所肯定会有登记记录,并承诺让我查阅相关记录。后来在看守所里,我看到的记录是,李芥明的父亲只给儿子送来过50元钱,和一件毛衣。

 

  于是,关于这一万元的说法,我得出了一个不算结论的结论:不能因报道中李父说到“带了这笔钱到看守所”而认定确实有这个钱,并且是看守所收了;同时,也不能因为看守所的这份登记记录,而认定为看守所确实没有收这个钱。

  以上种种,只能存疑。而类似不得不存疑的细节,还有很多。

  还是有一大堆疑问,甚至又被你们发现了更多的疑问,难道这就是你们调查的结果——许多网民都在这样质问民间调查委员会。作为调委会成员之一,我想说的是,我们的努力,至少在接近真相的路上迈进了那么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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