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非法政策”亟待叫停?
相对于9月27日在《春城晚报》上高调亮相的姿态,昨日,昆明市人事局仅50多字的“叫停声明”,显得实在过于低调——“《昆明市人事局关于支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未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关于辞职金、奖励金条款暂不执行。”(相关新闻见10月12日《生活新报》)
理屈必词穷也。这回,昆明市人事局就象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似得,低着头,不知心里是不是真在为自己的错误而反思。
鼓励公务员辞职创业,最高还可奖励20万元——如此新规,显然与《公务员法》相悖,这已无需赘述。据人事局只字片言的解释,这个《细则》并未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批准。这就很是蹊跷了:尚未批准、更未生效的政策,为何就要急于宣传,并声明即将按此执行?难道人事局觉得自己这个新政策实在够好、够“创新”,非要迫不及待拿出来标榜一下,吸引一下关注的眼球?
在这里,顺便给人事局及其他政府部门支个招:若真要如此,不妨在尚未定论的政策后面加上一句“征求意见”,这样一来,要是“意见”太多,最终遭到否决,也不至于显得在忽悠群众,反倒象是政府充分听取民意、敢于纳谏。
错了,该批评;改了,就该表扬。对于政府及政府官员而言,知错能改,尤其难能可贵——虽然,这次昆明市人事局自行紧急叫停“公务员辞职奖金”的做法,显然还有点遮遮掩掩,显然还不够光明正大。两个多月前,《生活新报》曾报道过这样一个新闻:某省级机关处长,因其接受采访时言论失察,给一家企业造成负面影响,该处长出人意料地登门道歉,当众向企业负责人三鞠躬。结果是,该大型私企负责人竟感动得热泪长流。
这个眼泪,实在耐人寻味。说明什么?说明即便真是错了,政府及政府官员道歉和积极改正的情况都太罕见了,同时也说明,只要知错能改,群众也就知足了——咱中国老百姓一向都是如此善良,懂得为大局着想。
走笔至此,想起另一个曾被多位专业法律人士指斥违法的新政——《昆明市打击非法客运车辆经营行为规定》中“抓到黑车就没收”的规定。认为这条严重违法的人士中,包括我国著名法学家、《物权法》泰斗梁彗星。
在此起彼伏的质疑声中,我们欣喜地看到,昆明的这条新政已经出现了松动和变通,那就是盘龙区给出各种优惠政策,对黑车营运者主动退出黑车市场进行鼓励和奖励,并且,从政策上为这个特殊群体再就业预留出了出路和空间(笔者曾专文阐述此点)。
“公务员辞职奖金”和“抓到黑车就没收”这两条昆明新政看似并不挨边,但审视其出台的初衷,就能发现一个共同点——急功近利:前者是急于支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后者则是急于打击非法客运市场。经济发展是当前第一要务,对昆明而言,这点似乎被强调得更多,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政府不依法行政的理由。
与这两条新政情况类似的“非法政策”还有多少?这些政策都必须叫停!这里面的问题,与政府的面子无关,只关乎法律上的是非和普通百姓的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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