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绝非贱卖,别再误读云南民族村改制
(2008-10-13 23: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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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嬉笑怒骂】 |
谁不知道云南是少数民族大省?谁不知道云南有个最能体现各民族风情和文化的云南民族村?
所以,这几天云南民族村要挂牌拍卖的新闻,注定成为云南乃至全国关注的一个焦点。但许多媒体——包括新华社、中新社等权威的中央级媒体——在进行大篇幅报道时,都指称这是对国有资产的一种“贱卖”。
虽然加上了引号,但笔者要说:这种提法还是形成了很不好的误读。
从表面看,云南民族村净资产高达5.6亿元,却只叫价3.8亿元,似乎真容易形成被贱价出卖的局面。但只要稍微懂行的人就知道,这个所谓的“净资产”,只是帐面数字,往往超出实际资产,而此番叫价的3.8亿,则是评估机构根据民族村实际的经营状况进行科学评估而得出的数字。
另外一个常识是,拍卖中的叫价,只是最起码的价位,最后的成交价通常都会高于这个数字,而且有时高出的幅度很大。
据昆明产权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公告,这次挂牌拍卖,对受让方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有着堪称非常苛刻的规定,大致包括:受让方必须具有成熟的旅游文化产业运作经验,保证受让后民族村的品牌不变,原有的总体规划不变,村寨景观主题建筑不变,以民族文化为特色的主题公园性质不变,须在买受后3年的经营期内持续投资3至5亿元的发展资金,以此提升民族村的品牌,保证受让后民族村员工充分就业,订立劳动合作期限不低于3至5年且工资收入不低于受让前水平……
“苛刻”原本是个含有苛责之意的贬义词,但笔者想说,这些条件苛刻得有道理,也很有必要。如果让不符合这些条件的民间资本来入主,云南民族村今后的命运那才叫是没法指望。
显然,这些条件,绝对不可能存在于纯买卖关系的双方之间。试问:你在买下一件商品之后,卖方还可能对你手中的这个商品指手画脚吗?
也就是说,此次民族村的挂牌拍卖,实际并不是“卖”,也就更不存在“贱卖”一说。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人曾多次强调,此此拍卖,是云南民族村改制的尤为关键一步,“引进战略伙伴是为了改革机制体制,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更好更快发展。”
其实,民族村的此番大动作,只是昆明新一轮体制改革大盘中的一环。其做法,与仇和曾强调过的“以国有资产存量吸引资本增量”这一重要的改革手段一致。
因此,所谓的民族村挂牌拍卖,究其实质,无非就是又一例国企改制而已。
略有不同的地方在于,作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和国际著名景点的民族村,其经营内容和形态,与其他常规意义上的国有企业不太一样,它更象一个承载着云南各民族历史和文化的人文符号。可以想象的是,如果这次高调改制的不是民族村,而是另一类本质上完全一样的国有企业,如云南什么什么厂,那么其被关注和遭受质疑的程度会小得多,甚至没有任何关注和质疑。
我们以往的印象中,改制行为都是在生存危机中被逼迫而为之的,且需要改制的,都是面临倒闭的国有企业。但民族村显然不在此“常理”之中。根据相关部门的资料,全国数量众多的主题公园中,九成经营困难,亏损严重,仅有一成能赢利,而民族村就在这一成之中。赢利了为何也要改制?这正是这此拍卖被质疑的重要原因之一。
笔者以为,选取云南民族村这样一个赢利状态、且综合经营效益良好的国有企业,来充当旅游文化产业国企改革的试点和先锋,不失为一个高明之举,这无疑大异于以往所有被动发起的、以面临破产的国企为载体的改制行为。如此“主动式”的改制,其基础显然远远优于“被动式”改制,因此,其效果也就更加值得期待。
我国为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真正进入市场经济,而拉开的国有体制改革已持续多年,但进度缓慢,目前依然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当下思想大解放的背景中,云南民族村改制的思路可谓是一种解放和创新。
作为这场国企改制的起点,此次公开挂牌拍卖不应再继续被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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