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我做主?美丽的海市蜃楼!
(2008-09-05 2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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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矛盾工资协商执行力度海市蜃楼 |
分类: 【嬉笑怒骂】 |
现在的人普遍都很自我,类似于“我的地盘我做主”这样的语录,总被许多人挂在嘴上。可再自我,再不自量,恐怕也没人敢说“我的工资我做主”吧?想拿多少工资,是我们自己能说了算的吗?
但今天有条新闻,似乎就可以用这句话来总结。
据《生活新报》报道:9月2日,昆明云岭广大种禽饲料有限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公司在《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上签字,此举表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该企业正式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什么?简单说,就是该不该涨工资和福利,具体涨多少,职工有资格也有权利自己表态,并就具体的工资分配制度、形式及具体金额等问题,与企业进行平等的协商。
真的是“咱们工人有力量”了吗?真的是小工们都“翻身做主人”了吗?读到这条新闻时,笔者立即就感到有点难以置信。
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中,没有任何企业会放弃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也没有任何个人会拒绝尽可能更高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在这对矛盾始终坚挺的对立下,让一向强势的资方放低姿态,坐到谈判桌上,来跟一向弱势的劳方进行“协商”,可能性有多大?
老板们的帐都是这样算的:假如企业有1000职工,工资和福利每月增加100元,老板每月的利润就会锐减十万。似乎非常不划算。
这就是我国经济总量和物价均连年翻番,国民收入尤其是基层民众收入却跟多年前差别不大的原因所在。
许多老板不愿去相信这样的道理:职工待遇提升了,工作积极性高了,创新能力也强了,整个团队的凝聚力也都上去了,企业每月多赚的又岂只是几十万?
当然,是否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某个特定的老板或企业家是否有远见,是只追求短期收益呢,还是想“放长线钓大鱼”,做长期的投资。
笔者认为:工资协商制度的出台,其必备的前提有两个:第一、企业家是有远见的,还是必须要有“良心”的——“财富良心”,否则,怎么可能指望他为着长远的社会经济双赢的效益,而坐下来接受职工的讨价还价?第二、职工也必须是有“良心”的,只拿自己该拿的,绝不漫天要价,一味贪多——事实上,任何企业都有不少这样的人存在,这些人的贡献究竟有多大很难说,但铁定是随时都在哭穷,好象全世界都辜负了他似的。
以上是工资协商制度出台的前提。其实,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够健全和国民整体素质尚偏低的国情下,想借此制度来实现让职工参与民主分配决策、形成企业共决机制的初衷很美好,但显然有点不切实际。
然而,早在2000年,我国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就已经开始实施,这只是一个“试行办法”,“试行”至今,8年已过,却依然还在说“尝试建立”或“努力建立”该项制度,这实在很幽默。
笔者仔细看完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共26条,两千多字,却丝毫没有涉及到监督管理的问题,即如果资方不愿就报酬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与职工协商,或协商了却无法达成一致时究竟该怎么办、究竟应该由哪个部门来管的问题做出任何规定。另外,诸多条款也很模糊。
本来,劳资矛盾就是当今中国社会对抗最激烈的矛盾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协商制度所描绘的“我的工资我做主”的蓝图,将注定是一个太过美丽的海市蜃楼。
根据新华社披露的数据,截至去年5月,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并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有52万多份,涉及6000多万名职工,约占中国职工总数的一半。这个数字看似可喜,其实可悲——已经有这么多人貌似与工资协商制度扯上了关系,可工资和福利该怎么拿、具体能拿多少,他们有过半点“自己做主”的时候吗?
个人的经验是没有。我猜,这6000多万职工也没那么好运。
可参阅《工资协商当然好,只是制度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