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2004-5-1
为打击偷税漏税、假发票等不法行为和鼓励消费者通过索取发票对经营者进行监督,许多城市都出现了刮奖发票,从5元1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奖金设置的确让不少消费者都养成了索取发票的好习惯。然而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却迸出了不和谐的音符。
2004年4月消费者张女士在某星巴克刮到了一张10元奖金的发票,然而当张女士兴冲冲去收银台兑奖时却被告知,要领取10元奖金,必须亲自带身份证到区地税局领取。为了10元来回跑一趟税务局,单程打车的钱都不够,所以后来那张中奖发票只好成了张女士的纪念品。无独有偶,到北京出差的王先生在一餐厅用餐后刮出了50元奖金的发票,但也因为第二天急着赶回沈阳加上人生地不熟只好放弃了领奖。
据了解张女士和王先生的遭遇在北京并不是个别现象——大量的小额奖金并没有人领取。这不由令人产生了疑问——一定要求消费者去地税局亲自兑付,小额奖金岂不是形同虚设?
现在是市场经济,凡事都要先考虑成本和收益,地税局让消费者为了10元20元或者50元奖金就跑一趟是不是忽视了领取奖金的成本?为了几十元钱,消费者先得打电话咨询领取奖金的路线,得付电话费;接着得带上证件,要是没有随身携带证件的话还得回家取一趟;然后还得决定是坐车还是打车,坐车便宜但是一般得小半天时间,打车呢起步价10元往返最少20。。。另外一般地税局周六日还不上班,搞不好去取还得请假被扣半天工钱。。。把领取奖金所支付的时间、精力、金钱成本算起来的话,小额奖金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就算消费者的时间、精力都不值钱,领20元奖金能收支平衡就算侥幸,特别是中奖的若是到北京出差的外地游客。
本来刮奖发票的中奖概率就很低,现在又将占最大头的小额奖金形同虚设,岂不是让消费者逐渐失去对刮奖发票的信任,逐渐不要发票?这不是与设立刮奖发票的目的背道而驰么?还有,虽然是小额奖金,但是总额一定不是小数,那么多没有人去领取的奖金怎么办,是不是又成了地税局的小金库?
据笔者调查,上海、沈阳和昆明等地刮奖发票的小额奖金都由经营者直接100%代兑给消费者,沈阳的经营者还可以另外从地税局得到代兑奖金总金额5%的手续费。
在沈阳的一些餐厅,经常可以看到消费者将刮过的发票丢在桌子上,而在北京,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索取刮奖发票失去了兴趣。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