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拿“复活”婴儿“污名”医生群体
(2013-11-22 09: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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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莫拿“复活”婴儿“污名”医生群体
惠铭生
11月20日,一个不曾被关注的苦命男婴引起了全国舆论的关注。与正常孩子不一样,他一出生就患有先天性疾病,还没有起名就住进了医院。不足一个月的男婴还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生死劫”:先被医院诊断“死亡”,再被送到殡仪馆,火化前,他却奇迹般“复活”了。(11月21日人民网)
“复活”婴儿事件甫出,不少媒体舆论辄将谴责的大棒挥向医生群体,并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拷问医德——似乎,这次事件,能再证医德的沦丧,再证医生是医患矛盾激化的“罪魁”。
不否认,这名婴儿命运多舛,不仅被父母遗弃,而且身患先天性疾病,身未死却被医生“诊断死”,遭遇常人难以想象的“生死劫”。
不否认,主治医生查某和护工盛某罪孽深重——孩子明明活着,作为职业医生的查某,不认真检查孩子的生命迹象,就出具死亡证明;未经医生再次检查确认,护工盛某就将未死的孩子送往合肥市殡仪馆,一个活生生的孩子险将被火化。
也不否认,这名孩子被“诊断死”,是查某医生疏忽大意,是护工盛某粗心大意。但在主观上,她们绝非出自故意。对此,她们既要遭受个人良心的谴责,也要接受相关部门的严惩,绝不姑息迁就。
更不否认,当下有个别医生医德沦丧,唯利是图,比如,有的医生收取“红包”、“开大处方”、“过度检查”等;一些医院也的确发生过诸如“产妇肛门被缝”之类的典型个案。
但我想强调的是,有人会“过劳死“了,但并意味谁都会“过劳死”;官场上有贪官,但并不证明人人都是贪官……同理,医德沦丧、责任心低下的医生有,但是极个别,是凤毛麟角,她们不是医生群体的代表。所以,我们在议论和报道“复活”婴儿事件时,要就事论事,切忌混淆个别与普遍现象之间的关系,甚至上纲上线、无中生有把医德沦丧的脏水医生,这是我们必须警惕的一种舆论导向。
时下,医患矛盾加剧,医闹不断,残害医生的案件频出,医护人员的形象颇有被“污名化”和“妖魔化”的倾向,基于此,有八成的医生子女不愿从医;一些医护者戴钢盔上班、习武护身;一些医院甚至聘请民警担任“副院长”——原本救死扶伤的医院,硬生生被“折腾”的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医患矛盾加剧,乃至医生被“丑化”,有专家认为,这与媒体长期带有倾向性的报道与社会舆论偏见不无关联。去年,在清华大学“医路何方”的讲座中,王晨光教授认为,“社会舆论把对医生的负面评价夸大了。”
不恰当的媒体舆论会撕裂医患关系,这是社会共识。就如这起婴儿“复活”事件,性质是很恶劣,当事的医护人员理应被严惩。但她们毕竟是工作疏忽,而工作疏忽,哪个行业、哪个社会群体能完全避免?就如这家医院,今年救治了弃婴39人,垫付医疗费超过90万——像这种良好的医德良行,我们岂能熟视无睹?
我绝无为当事医患者推脱责任之意图。我只想强调:“复活”婴儿事件是罕见个案,切不可据此拷问医德,将脏水泼向无辜的医生群体,这容易为原本激化的医患矛盾火上加油。——这才是科学的态度,正确的认知。毕竟,在我们的周围,有数不清的好医生在恪守医德,兢兢业业地守护着我们的生命健康。对此,我们不会否认或熟视无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