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宽容郭美美!何况她算是一个“英雄”
(2011-08-04 23: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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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请宽容郭美美!何况她算是一个“英雄”
惠铭生
3日晚,郭美美母女首次面对媒体,接受郎咸平独家专访。郭美美称,自己的“干爸”王军并非网传的、红会内部的王军,而是深圳的一名商人,她出于虚荣心和攀比心理认证了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并强调一切与红会无关。对于备受关注的炫富事件,郭美美在节目中流泪道歉。( 8月4日《京华时报》)
巧合的是,8月3日我观看了郎咸平对郭美美母女的专访。采访中,在郎咸平的追问下,郭美美一再承诺自己所说的话是真的,而且郎咸平也一再表明,他在对郭美美母女专访前,对“郭美美事件”前因后果进行了详细地调查,也认为郭美美所说的“一切与红会无关”是真的!即,她杜撰出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干爸”王军是深圳一商人,而非网传的、红会内部的王军;王军送她的玛莎拉蒂与红会无关,与善款无关……
假如郭美美说的是真的!即微博上的炫耀是杜撰的,所消费的与红会无关,我们有何理由谴责甚至谩骂郭美美?!诚然,郭美美爱好虚荣和攀比,而且“傍大款”,这都是个人道德问题,但实际行为却无损红会利益,也不违法,所以我们对她曾经的张狂“炫富”之词给予宽容。
退一步讲,即便郭美美满嘴胡话,编造谎言为自己狡辩,但只要不是被人指使、刻意为某些人或机构开脱罪责,我认为公众也应该宽容郭美美。一是郭美美年龄还小,刚满20岁,不能因一时之错而要毁弃她的一生。网络无休止的谩骂,现实中的“围追堵截”,对她的身心都是一种戕害,这不人道。二是郭美美毕竟还是柔弱女子,对于世界诸多纷杂肮脏的腐败交易,哪能明察秋毫?在纸醉钱迷、钱色交换游戏横行的年代,郭美美何尝不是一个颇值得同情的弱者呢?
其实,若换个角度审视“郭美美事件”,我们应感谢郭美美,因为她也算是一个“英雄”。
有人认为,郭美美是一颗“炸弹”, 炸毁了中国红十字会的红色外表。使其官办的,商业化的,不透明的中国式慈善公益机构的难看内瓤显现出来。但是我认为,郭美美不是“炸弹”,因为红十字会机构内部管理问题早已存在,且发酵膨胀,“爆炸”只是早晚之事。而郭美美就像一个喜欢玩耍的邻家女孩,无意中点燃了屡被公众诟病已久的慈善这颗“炸弹”引信而已。“炸弹”爆炸虽然让慈善事业弊端毕现,但郭美美也被“炸”得鼻青脸肿,对此,我们没理由升高郭美美的道德高度,也不应谴责郭美美曾经可能的“同流合污”之举。
试想,若没有郭美美的“网曝”,哪能挑破红十字会以及慈善事业管理中的诸多脓包?从这个角度讲,公众给郭美美冠以“英雄”的虚拟称号,名副其实,一点也不为过。其实,该恨、也最恨郭美美的,应该是被那些坐在火山口上遭受舆论拷问的“王军们”,以及诸多打着官办旗号的商业化慈善机构。
诚然,“郭美美事件”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击毁了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信心和信任。比如,“郭美美事件”后,深圳红十字会1个月只收到捐款100元等。但是,我国一些慈善机构早就濒临信任危机的边缘,“郭美美事件”只是压垮慈善诚信大厦的“最后一棵稻草”而已,因此,我们一位揪住郭美美不放,这不公平,关键是打错了靶子。
“郭美美事件”之后,中国红十字总会搭建起了捐赠信息发布平台,诸多慈善部门对于媒体和公众越加谦卑。除此之外,也完全可以想见的是,一直待字闺、迟迟不见出台的《慈善法》恐怕会尽早提上日程,慈善事业管理也会日趋规范和透明……试问,我国慈善事业的这些点滴进步,郭美美“功劳”恐怕注定无法漠视和抹杀。所以,我们还是宽容郭美美吧!让其自由自在地生活、工作,别让其再公众的谩骂唾沫星中,孤独前行,泪流满面……
郎咸平在采访中称:郭美美是中国未来慈善改革最大推手,这话,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