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员工讨薪的“黑势力”生存土壤是什么
惠铭生
继龙岗区劳动局的招牌在今年春节前被“讨薪者”摘走后,上周该局在龙岗区委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透露,由于非法代理机构(代理人)的介入及一些“黑势力”在幕后“做文章”,导致该区劳动争议案件中工资争议占据的比例大幅上升。仅今年前2个月,劳动仲裁立案就有764宗,其中工资争议案件430宗,和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70%。(《南方都市报》3月20日)
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上升,个中因素肯定很多,屈指猜测,无非有几种:要么是讨薪者维权意识觉醒,懂得依法维权了;要么最近一段时间,龙岗区一些用人单位侵权案件更加恶劣了,劳动者屡被侵权,当然要寻求行政或其他救济。从这个角度讲,该区劳动争议案件中工资争议占据的比例大幅上升,是好事,而非坏事!当然,这里面也可能包括非法代理机构(代理人)的介入及一些“黑势力”在幕后“做文章”,操纵讨薪者讨薪的现象。
在此我认为,龙岗区委、区政府在谴责非法中介和“黑势力”操纵讨薪者时,最应该厘清一个问题: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上升劳动争议案件,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还是讨薪者在“黑势力”的操纵下无理取闹,故意制造群体性事件?假如是后者,龙岗区委、区政府完全有理由理直气壮去愤怒、去谴责!把劳动争议案件的上升、影响社会稳定的越级上访,甚至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棍子”只打在“黑势力”和非法中介的屁股上。倘若是前者呢?作为一级地方党委政府,面对辖区泛滥的侵权,面对讨薪者不信政府信“黑势力”的局面,难道只是准备与谴责,而自己不尴尬,不自省吗?
从哲学角度看,某个事件的发生,不是孤立、静止的,而是相互联系的。“黑势力”操纵务工人员维权这个现象的背后,必定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与生存土壤。我认为,其生存的土壤就是用人单位的频频侵权,执法部门的懒政、惰政,不依法为员工维权。对此,笔者不禁要问:假如没有用人单位的欠薪等侵权行为,何来职工讨薪、维权?假如地方政府、执法部门能够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使被侵权的务工人员能通过正常途径及时维权,又何能接受非法中介和“黑势力”的操纵?我相信,那些讨薪者不是喜欢招惹是非的“刁民”,他们不是法盲,他们也不希望自己的劳动成果,动辄被“黑势力”瓜分;更不希望越级上访或者闹出什么“群体性事件”,他们的要求很简单,无非是维护自己正当的权利,要回自己的血汗钱!仅此而已。
在一个法制健全、人人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环境中,务工人员应该理性维权,假如用人单位“不理性”,拿侵犯务工人员的权利不当回事,假如执法部门“不理性”,对于员工的维权熟视无睹,冷漠待之,推诿扯皮,不管不问,而只是指望员工“理性”,那么,员工“理性”的结局是什么?恐怕只能是无休止地被侵权、被宰割!更何况,人的理性是都是有限度的!
当然,笔者绝对不是赞同、鼓励“黑势力”操纵员工讨薪,也没有怂恿员工“不理性”维权的动机。我只想表明:非法中介与“黑势力”操纵员工“维权”,动辄集体上访、罢工等,危急的不仅是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而员工实质也是受害者与牺牲品。当然,最终受损害的还是企业与地方长远的经济发展。据今天的《信息时报》报道,春节过后,安徽民工弃粤奔沪杭,珠三角出现工厂停工现象。而深圳处于珠三角的中心,珠三角“民工荒”的出现,折射的难道没有地方法制环境恶劣的因素吗?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打击和杜绝“黑势力”操纵员工讨薪,关键和首先要做的是铲除非法代理机构与“黑势力”的生存土壤,既用人单位要依法生产经营,别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及时、彻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