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功男人,面临离婚,女儿三岁,他说妻子对女儿态度是可要可不要,自己对女儿态度是一定要。可是他每个晚上在外面都有无法摆脱、也不可摆脱的应酬和工作,妻子就是因为从来只见到钱、从来见不到人要和他离婚的。他对孩子的安排是,离婚后找个24小时保姆,自己继续忙自己的工作,为女儿的成长多挣点钱,是他忙碌的目标。
我对他说,没能控制住遵守咨询师不给明确个人意见的原则,脱口对他说:如果你真为了孩子好,请你将孩子让给妈妈。这样,起码能保证3岁的孩子在每个晚上有最亲的人陪她讲故事、做游戏、看电视、睡觉,这对一个孩子,这6岁之前和父母在一起生活,对一个孩子,对任何人都非常重要。这是培养一个人一生安全感的核心时期。而如果你强行要来了女儿,你就让她不仅失去了母爱,也得不到父爱,因为你没有时间和精力可以给她。
我又问:如果给妈妈,她会怎么安排这个孩子的日常生活呢?她会不会也扔给她老家的父母,自己独自到外地去打工?如果是这样,那对这个孩子,也是不好的。因为我知道他们夫妻双方的老人都还是农村种田的老农。
他又跟我探讨新的模式:要不,我把孩子寄送到别人家养着?等我忙好这几年,再去接她?
“千万不能,你会毁了这个孩子一辈子了,这种被爸爸妈妈抛弃遗弃的感觉,对一个人的心理影响是巨大的,我咨询中遇到的种种问题:自卑、无价值感、对人无法信任、胆小懦弱、无法建立亲密感、不愿意生孩子、无法正常找男友、无法经营正常婚姻......大多根源于此。”
男人陷入了久久的沉思,把自己包裹在烟雾中,他解答不出我的问题:你为了女儿的未来幸福拼命在外面挣钱,结果家却因此没有了,这才是一个孩子最要的幸福,你以为以后你女儿拥有一堆金山,她真的能幸福吗?她还能有幸福的能力吗?你把把她幸福的根基都摧毁了。
我一直的态度,如果夫妻双方互相没有太大的感情纠葛和怨恨,而且都爱这个共同的孩子,那么离婚时,协商最高原则就是如何对孩子未来幸福有利。
谁更有时间精力陪伴孩子,孩子就给谁;
谁更有稳定、平稳的情绪状态,孩子就给谁;
孩子相对更爱谁、更依赖谁、和谁在一起更快乐,就给谁。
谁更关注孩子健康成长(身体、生活、心理),就给谁。
另外,原则上,青春期和学龄期,女孩跟妈妈,男孩跟爸爸,更有助于正常性别特质的养成。
如果都愿意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放掉一些大人之间的恩怨,那么请在离婚协议书上多写几条关于孩子的约定——
1、学校有亲子活动,要求父母共同参加的,共同参加。
2、孩子的生日,三个人一起过。
3、每个月(或每周)共同带孩子(尤其是幼儿园小朋友)去公园、户外玩耍一次。
4、关于孩子读书、成长的重大事宜、重大开支,双方讨论后约定各自支付方式。
5、不制止对方或者孩子在任何需要的时候见面和交换礼物。
6、不再孩子面前说对方的任何坏话。
7、尽量多的告诉孩子:爸爸妈妈都爱你,我们分开只是大人的事情,选择了分开生活,这不影响我们永远都爱你。
另: 看到有粉丝评论@徐巍
转我的“离婚”这条微薄时一语中的地说“就不应该劈腿”“劈腿就是错的”。我就觉得有点可笑,如果世间的事情,尤其是感情的事情,都能这样简单地、非黑及白,非对即错的用“应该”“对错”界定,那就太省事了,天下太平了。其实,最多的问题,存在于黑白之间无限广阔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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