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学者在近年研究中发现,患者通常认为“善终”有三个层面意义
1、身体平安:包括痛苦减至最低,临终过程不长,身体完整、清洁、能活动。
2、心理平安:能接受死亡、放下、了无牵挂,不孤独。死在欢喜的环境中。
3、思想平安:无太多杂念,觉得人生圆满或者渡过苦海即将上岸。
香港善宁会前几年对公众调查问卷结果显示:
善终
最重要的是:“无肉体痛苦”和“不被疼痛折磨”
其次是
:“留着善别”,指对于留下来的亲人的需要能妥善处理,比如知道自己的死不会拖累家人;
排在第三
:“去者善终”,指安详离去,比如死前能得到尊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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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重要的是:有关传统观念的,比如死后是否能够厚葬或尽享哀荣。
西方学者提供的调查报告中显示,对好死(good
death)做出六项总结:
1、无痛苦的。
2、信息和过程公开的。(个人知晓的、对外部公开的)
3、死在家中和有亲人的陪伴。
4、感觉圆满,没有遗憾,原谅别人并被别人原谅。
5、认识到死是不可避免的,是生命的一部分。
6、个人意愿得到充分尊重的。
可见,尽管文化背景不同,表达方式各异,但东西方文化对“好死”和“善终”的理解和愿望却很相近。这其中身体的需求,即“无痛苦”占最重要的位置。其次心理安宁和个人意愿被尊重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看来,全世界人民都把从容、无痛苦、有尊严地离世作为人生最大幸福,是命运的慷慨犒劳。
在日本,常有白发幡然的老人在寺庙中虔诚祈祷,希望自己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干干净净,不拖累家人;在国外的教堂墓地由神职人员主持的葬礼,庄严的仪式让不信神的人也会不由感到神圣。中西方各种文化和宗教中的临终仪式和死后葬礼,超度等,都是在帮助人们敬畏自然和生命,礼赞好死和善终。
——《我的死亡谁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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