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对话卓舒 |
建设和谐社区,必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深爱社区住户,为其提供持久的物业服务
记 者:在省会,房地产行业发展10年了,有越来越多的百姓住进了小区,不过在水、电、暖、房屋的质量,以及物业服务等方面这些矛盾也是在日益增长,很多小区的管理都陷入了瘫痪状态,也使众多的业主身受其害。针对这些矛盾,您觉得应该怎样改变这些状态呢?
杨
被弃手的这些社区,你找不到合适的物业公司来接,政府能接吗?政府接一个物业,不管这个社区有多少老百姓闹事、告状、上访,政府都不能接。接一个社区,那么所有的社区都推给政府,政府就啥都不用干了,政府也没这个责任、没这个义务接这个社区。历史形成的问题现在就已经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房地产商承诺的很好,开发到一定程度钱捞完了,税也不交,人员也不安置,物业也不再管,解散了,到另外一个地方照此模式继续捞钱。物业公司在这维持不下去,物业公司当然要走掉,那么谁来接呢?这个物业公司是亏损的,下个物业公司就不会再跟着亏损,这样的社区在省会已经开始有了,而且有一定的数量。
记 者:那么针对目前的状况,就是说使我们这些业主,刚刚我们提到是深受其害了,那么我们具体应该怎么落实这个问题呢?
杨
第二,大力引导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对自己不负责任,谁都没法对他负责任,说政府什么都给你想那么细,想得再细也不如消费者为自己想得细,就是要引导消费者高度重视物业,许多过错都是消费者自身造成的,值得高度重视啊!如果你只图便宜,或者只图地段,只图户型,只图楼的外表,只图一些花里胡哨的概念,你买了房子,用不了多久你发现上当了,因为你对物业没有这样的要求,所以有一些个别开发商或者某些开发商才得受其奸,才得行其道,那么这个责任首先是应该由消费者自己承担,你要自责,不能把一切都归于社会。消费者自己不进行理性选择,有了事就什么都找政府,政府也承受不了,所以合格的消费者也很重要,特别是在买房这一点上,这是第二条。
第三,对已有的问题社区,就是不和谐社区,应该进行深入调研。对那些当时做了承诺而不兑现诺言的开发商,要保持追究的权利,在本地的要责令它,比如你开发过一个社区,你把这个社区搞得乱七八糟,你又开发第二个社区,那就责令你,你有钱必须先满足那个社区基本配套,兑现你当时的承诺。对于已经解散的公司,这个就不好办了。对于那些到外地开发的公司,仍然保留追究的权利,和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如果你不对你过去的行为负责任,那么你在新地方开发,我这一级政府和地方政府联系,就在当地搞臭你、揭露你,让别人没人敢买你的房子。
记 者:这样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了。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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