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用“留置”代替“双规”?(祁飞虎)
(2025-08-11 09: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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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发现,“双规”一词,几乎听不到了!对!从2018年起,“双规”一词就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双规”,是指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要求被调查人说明问题。属党内审查措施,仅适用于党员,由纪委实施。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留置”,是国家监察措施,适用于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党员和非党员,由监察委员会(监委)实施。
“双规”时间,没有限制,也不计入刑期。“留置”时间,一般3个月,延长也不会超过6个月,时间要计入刑期。
“双规”,不允许见家属和律师。“留置”要通知家属,允许咨询律师。
用“留置”代替“双规”,是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是法治进步的体现,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的结果。
这一改革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了反腐败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
中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举世瞩目成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结果,得到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广泛支持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