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儿子一个单位,是否需要回避?(祁飞虎)
(2025-07-31 1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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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育儿杂谈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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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和我一个单位,有人问,需不需要职务回避?
我说不用。以我现在的职务,我的儿子不能直接管我,或者我直接管我的儿子。也就是说,父亲是单位书记的,子女不能从事本单位办公室主任、财务管理、审计管理、商务管理、物资采购等岗位。其他岗位,比如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岗位都可以。虽然在同一单位,但不存在隶属关系。
《公务员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都有相关规定。不仅是子女,其他的,比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都属于近亲属,都需要遵守回避规定。
亲属职务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职人员,因亲属关系影响公正履职或滋生腐败,而在任职、执行公务等方面对其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这一制度常见于公务员、央国企、事业单位等公共领域,核心目的是切断“家族式”权力垄断,减少人情干扰,维护公共利益,避免“裙带关系”和利益冲突,增强公众对公共部门的信任。
如果违反回避制度,轻则调岗、处分,重则追究法律责任(如构成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