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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儿子一个单位,是否需要回避?(祁飞虎)

(2025-07-31 14:01:29)
标签:

情感

育儿

杂谈

财经

分类: 我的思考

我儿子和我一个单位,有人问,需不需要职务回避?

我说不用。以我现在的职务,我的儿子不能直接管我,或者我直接管我的儿子。也就是说,父亲是单位书记的,子女不能从事本单位办公室主任、财务管理、审计管理、商务管理、物资采购等岗位。其他岗位,比如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岗位都可以。虽然在同一单位,但不存在隶属关系。

《公务员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都有相关规定。不仅是子女,其他的,比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都属于近亲属,都需要遵守回避规定

亲属职务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职人员因亲属关系影响公正履职或滋生腐败,而在任职、执行公务等方面对其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这一制度常见于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等公共领域,核心目的是切断家族式权力垄断减少人情干扰,维护公共利益避免裙带关系和利益冲突增强公众对公共部门的信任。

如果违反回避制度,轻则调岗、处分,重则追究法律责任(如构成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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