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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的支配权属于谁

(2010-06-27 20:08:22)
标签:

杂谈

分类: 社区自治
 在辰憬天地买个车位要花10万元,本报的一篇报道至今余波未平。
    由高价停车位引发的是停车位的归属权问题。对于住宅共享资源而言,住宅业主在购买住房时,销售合同并未明确界定业主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与未列入公摊的物业产权,出现了小区土地与物业产权不清的情况。
    业主根本无法知道自己对土地的共有权力。土地的财产权力(非实物财产)应随地上建筑物产权(实体产权)转移时,权力、义务同时转移。
    当一幢楼、一个小区被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时,这个产权的转移并不明确。业主不知道自己不仅理应拥有对土地的共有权力,还应承担缴纳土地使用税或土地使用费的责任义务。因此也不知道自己有承担小区环境管理费用的责任。不知道当土地权力分配给购买房屋的业主共有时,包括停车权在内的权利也成了共有的权利,包括汽车或自行车的地面停车位的支配权、维护责任和收益都是业主共有的。
    但是现实中,许多业主以为停车位的支配权、维护和收益都是物业公司的。当停车位价格很低或不收费时,大家都相安无事。一旦停车位价格过高,业主便大为不满,大骂物业或采取极端行为,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停车位的支配权本来就是业主的,如何收费理应由业主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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