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红头文件照抄现有法律
(2010-06-16 1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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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禁止红头文件照抄现有法律
上海市政府法制部门10日表示,开始正式实施《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罚款“收支两条线”规定,禁止采用不正当手段取证,严格遵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从而杜绝“钓鱼执法”现象发生。
(6月11日新华社)
钓鱼执法是个什么东西?就是诈骗、栽赃、陷害,就是挖坑让司机跳,这是明显的严重的违法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只要依法严惩就是了。
现在上海一本正经地发布
《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来
“禁止钓鱼执法”,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首先,这是对现有法律的公然蔑视,什么诬陷罪、诈骗罪、栽赃罪统统没有,必须用我上海的红头文件肯定一下才能生效。
其次,这是对纳税人缴纳的税款的严重浪费。一个红头文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出来的,其间不知要开多少次会议,邀请多少领导,要多用多少人力物力,这一切仅仅是为了重复一下现有的法律。请问,有多少税款可以这样浪费。
第三,这是一种典型的懒政行为。作为职能部门,不调查、不研究,拿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简单地重复一下现有的法律,这样的职能部门是不是太不作为了?
请问,是不是要给全体公民发布禁止杀人放火的规范,给所有官员发布禁止贪污受贿的规范,给天下父母发布禁止打骂孩子的公告……
“懒政”具体表现为政府
“未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弱作为”等。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问题。”这给根治多年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蔓延的遇事推诿、不思进取、无所作为、贻误发展的懒政、庸政弊病指明了方向。
□迟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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