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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治一小步,中国民主一大步

(2010-04-19 15:58:47)
标签:

杂谈

分类: 社区自治
业主自治一小步,中国民主一大步
2010-04-14  

  一、居民公投选出自己的物业。长期以来,社区自治理论与实践之间总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说起来,都知道自治是个好东西;做起来,走调变味四不像。其中最大障碍是,很难达到超半数参加这个自治的基本要素。

  现代小区,居民成千上万,谋生和履行个人义务占去他们几乎所有时间,公共事务纷繁芜杂,政府机构错综交叠,这些都使得全体居民参加共同体集会无法实现,这也成了一些人反对社区自治、越俎代庖的理由。

  现在举世公认的难题被长风小区的业主们攻克了。他们的实践证明,只要每个业主真心去做,超半数参加是完全能够做到的。

  二、它体现了社区自治最基本的多数原则。社区自治难推行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不习惯多数原则。中国人爱讲是与非、对与错,追求绝对真理,习惯听有权有势精英的话,真理在少数人手里;不太把多数人的意见当回事,乌合之众事难成。

  多数原则是社区自治的首要原则,你在这件事上是少数,但另一件事上可能是多数,按多数人意见办就等于按每个人的意见办。首要是因为多数意见最可行,也许未必全对,未必是真理,但能操作,操作不通还能再改,只要多数人同意。

  三、它扩大了社区自治在全省的影响。长风小区现在已经成为全省社区自治的一面旗帜,许多小区纷纷取经。 民主既参与,关心等于参与,关心的人越多,参与者就越多。一个关心长风小区的人,就可能会参与到自己所住的社区的建设中去。从推动全省社区建设的角度看,长风小区十年社区自治路,功莫大焉!业主自治一小步,中国民主一大步。 □迟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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