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守法大于罪犯服法
12月13日《华夏时报》报道,昨天,发生在上月底北京朝阳法院大屯法庭劫持证人、殴打法官的7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法院的一个细节,引人注意。
被司法拘留的八人在法警的押解下,被带入朝阳法院大法庭。由于司法拘留期限届满,朝阳法院依法宣布解除对上述8人的司法拘留。随即,法警将上述八人的戒具打开。
之后,朝阳分局宣布,上述8人中的7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给予刑事拘留。随即,在履行了必要的手续后,公安干警给7名犯罪嫌疑人再次带上戒具。
我真希望,这一摘一戴的细节,能够在各种警匪片中多次出现,就象西方和香港影视里,无数次重复警察抓嫌疑人的开场白一样:“我是警察……你有权保持沉默……”这段繁琐的格式化语录并非哪位警察的即兴发挥,而是“米兰达法则”在“作祟”,是作为美国的一句司法用语早就被纪律化制度化了的,你不这样说,反会被判“违规”——美国观众反觉得你犯了低级的常识性错误。
民主国家警察公正大于专制国家,跟他们经常法律的程序公正有很大关系,也有赖于他们的影视作品刻意地反复地再现米兰达细节,使之深入人心。
没有程序公正就没有实质公正,这是已经被实践证明的真理。公安法院首先要执法守法,司法拘留15天,期满就得放人,转成刑事拘留,是另一回事;只能先放后押,戒具必须先摘后戴,不能图省事,让嫌犯戴着戒具听宣布。此次北京朝阳法院,是在认真履行司法程序,没有因为嫌犯,劫持证人、殴打法官、大闹法庭,就意气用事,省略司法程序。
以往很少有人注意这个细节,嫌犯戴戒具听宣判是常事。反正要判,有的甚至先判后审,戒具就一直戴着罢。岂不知,这一图省事,法律就打了折扣,对罪犯的处罚,不能让他心服口服。你有权可以省略法律程序,我有机会还要报复社会,这是司法不公,必然要埋下的祸根。
社会专家认为,社会正义“最好”的模式,是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都能实现。当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二者不可兼得时,形式正义优先。这虽然不是最好模式,却是“最不坏”的模式。从“形式公正”起步,是我国司法健康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