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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投一小步  中国民主一大步

(2006-12-04 15:59:22)
社区公投一小步  中国民主一大步
   从12月2日到8日,北京美丽园的所有业主将通过投票的方式,从3家公司中选出小区的物业公司。2日是美丽园小区第六次业主大会投票选择物业公司的第一天,共有25位业主投了票。小区共有1378户居民,首日投票的居民只占总居民数的1.8%。前来咨询的众多业主仍持“不着急,再看看”的态度观望。(12月2日、3日《京华时报》)
    在此之前,他们通过全体业主“公投”方式,罢免了原物业,保留了业委会。 全体业主全部参加选举活动,这在中国社区还是第一次,对社区自治实践,尤其珍贵。长期以来,社区自治理论与实践之间总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说起来,都知道自治是个好东西;做起来,走调变味四不像。其中最大障碍是,很难达到全体人员参加这个自治的基本要素。
    现代小区,居民成千上万,谋生和履行个人义务占去他们几乎所有时间,公共事务纷繁芜杂,政府机构错综交叠,这些都使得全体居民参加共同体集会无法实现,这也成了一些人反对社区自治、越俎代庖的理由。
    离开全体参与,代表产生成问题,不论是任命、指派、自任,还是先政府指派后部分居民选举,都不具有最大的说服力。总是能够代表我的意见,就听代表的;不符合我的心意,就不承认代表,社区自治处在尴尬地步。
    现在举世公认的难题,被美丽家园的业主们攻克了。他们的实践证明,只要每个业主真心去做,全体参加是完全能够做到的,全体参加,是自治的法宝。社区是我们投入了一辈子积蓄的地方,是我们世世代代的财产,是我们迈向中产阶层的开始,既然大家共同购买了我们所住的小区,为什么不能共同出面商量解决自己的问题?还有谁比我们更关心自己、了解自己?不就是牺牲点时间,我们曾经为了“全世界人民”,献了青春献子孙,现在该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了,而且,一但认真,其实一点不难,毕竟我们有榜样在先。
    10月初,在要不要罢免小区业委会现任全体委员的长达20天的投票期内,共1000多户业主投出了手中一票。由业委会设计的选票上,印着这样一句话:“业主民主一小步,中国民主一大步。” 这句话,应该印在每一个公民心上。
 12月4日《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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