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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拿“坏小子”家乐福没办法
昨天读者投诉:“在家乐福超市方圆店盛咸鱼干的玻璃陶里,有上百条蠕动的虫子,都贴在玻璃内壁上,有的还在鱼干身上爬来爬去。简直就像80年代的公共厕所,到处爬满了蛆。”(5月29日《华夏时报》)
家乐福在中国屡屡“出事”,劣迹斑斑,是名副其实的“坏小子”。据2006年1月16日《北京晚报》报道,国家质检总局15日公布“家乐福”牌天然泉水,菌落总数超标。据2006年5月11日新华社报道,上海家乐福曲阳店分3次购进超过保质期限的美国进口猪颈骨肉,被罚5.3万多元。据2006年4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上海家乐福超市销售的廉价女包仿冒“LV”,被罚30万元。据2005年9月16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家乐福马连道店发现了不合格家电,等等。
怎么就拿“坏小子”家乐福没办法,关键是罚得太轻,几万、几十万的罚款,不足以伤筋动股,对发不义之财的商家来说,如果不罚个倾家荡产,他不会悔过自新,反而要变本加厉,这是商家天性使然,已被无数事实所证明。不妨看看,美国是怎样封杀中药的。
2000年6月,一个名叫“AsYouSow”(简称AYS)的非营利性组织向法院递交诉状,控告在旧金山地区经营中药材批发业务的“国盛行”公司,指控其经销的草药、茶叶、提取物及药粉等产品中含有大量超过政府规定标准的铅、砷、汞等有害物质。加州地方法院判定国盛行所经营的产品违反了加州“65号法案”。该法案于1986年在加州议会通过,全称是“加州饮用水及有毒物安全强制法案”,它的制裁对象是那些含有加州官方认定的有毒化学物但没有明确标识的产品,对于这类产品,该法案规定的制裁是每天罚款2500美元。国盛行败诉后,它面临的选择是:要么在中药外包装上明显标明含有毒素,要么每天上交2500美元的罚款。
2001年8月加州政府发出通告,从9月1日起,所有在加州销售的110种中药和中成药产品都必须同时用中英文注明以下内容:使用本产品将可能使你遭受加州政府确认的化学品的影响,导致癌症、生育缺陷和其他危害。
事情发生后,中药在美国,元气大伤,在大城市的唐人街里,从中国进口的药材和新鲜的萝卜、白菜摆在一起卖,而且价格也类似。
中药的疗效,国人有目共睹,但是仅仅因为文化认知上的差异,加州政府便大开杀戒,硬把人参逼成萝卜价。站在国人立场,加州政府可谓糊涂至极;但站在加州市民的角度,却是英明之举,因为他们的政府真正做到了防患未然。在他们的体制设计中,是不容许出现了所谓“癌症、生育缺陷和其他危害”之后,再整顿治理,一旦出现公共卫生事件,这届政府只能下台,而整顿治理是下届政府的事,所以他们的政府只有预防措施,没有整顿治理发案。
加州政府的作法,虽然使加州市民失去了获得中药疗效的机会,但也避免了可能遇到的危险,这种作风的普及,就能把市民可能遇到的危险降到最低。如果我们从市民切身利益考虑,要真正治住“坏小子”家乐福,不妨学学加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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